中國依據法律適時 發布出口管制清單

【香港中通社10月22日電】近日,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國首部《出口管制法》。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22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表示,將根據法律規定,適時發布出口管制清單。

中國《出口管制法》將於12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明確“對任何國家或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中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對等採取措施。”

高峰介紹,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通行的做法。為更好地履行相關國際義務,適應新形勢下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國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提升立法層級,制定了《出口管制法》,統領出口管制工作,為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接下來,我們將積極推進《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確保有效實施《出口管制法》確立的各項制度。

高峰表示,為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草案的意見和建議,2017年6月至7月,商務部將《出口管制法(草案)》上網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共收到外國駐華使館、國內外企業、商協會、律所等意見建議252條。在後續立法過程中,相關合理建議得到積極考慮和採納。

在回答提問時,高峰還表示,今年以來,在新冠肺炎疫情等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對全球跨境投資造成較大影響的情況下,1至9月,中國企業對境外部分地區和部分領域的投資逆勢上揚,其中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增長明顯。這充分說明,中國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經濟互補性強,經貿合作的韌性和潛力巨大。我們將繼續鼓勵、支持中國企業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和國際通行規則,與有關國家和企業深化投資合作,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