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台灣議題果然是字越少事越大

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發表後,在台灣地區引發議論,並對公報中涉及台灣事務的議題,只有一句簡短的一句話十五個字:「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議評紛紜。而中評社發表的快評則指出,十五個字中最重要是八個字:「和平發展」、「祖國統一」。它說明大陸對台大政方針不變,而推進和平發展與統一,必然要繼續堅定地「反獨、促融、促統」。這些年來,大陸對台該說的都說了,目標、底線等等都很清楚。字越少,事越大,很多人認為,大陸應繼續做該做的,不必多說,千言萬語不如一個行動。

這個「字越少,事越大」,深刻而又充滿哲理性地解讀了「公報」對台灣議題的論述。當然,更是充分反映了北京對台灣問題解決前景的充滿信心及定力。

在對台大政方針不變之下,該說的過去已經反复說過了,就不必多說了,今後就是少說多幹,該做的還是將會繼續做下去,「千言萬語不如一個行動」

實際上,過去的中央全會的「公報」,在談到台灣議題時,都花費了不少筆墨,相信已經將北京的對台方針政策,說了個透。就以十九屆四中全會的「公報」來說,是以一個自然段來論述就港澳台事務的: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黨領導人民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要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共同反對「台獨」、促進統一。

而十五中全會的「公報」,在處置港澳台事務時,並沒有讓其享有一個自然段的待遇,而是糅合在國內外統一戰線的自然段內:全會強調,實現「十四五」規劃和二零三五年遠景目標,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形成推動發展的強大合力。要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推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健全規劃制定和落實機制。要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要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旗幟,積極營造良好外部環境,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和人類命運共同體。

當然,「公報」並不等全會通過文件。就如四中全會為例,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實際上,在《決定》中,是以一個部份(第十二部分)「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洋洋灑灑數百字來論述港澳台事務。

因此,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零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其中涉及港澳台事務的文字,可能會比「公報」較為具體詳盡。當然,又有所不同,四中全會通過的是全會的《決定》,這是作為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關的綱領性戰略文件,屬於中國共產黨的全黨意志,由中共中央自己「說了算」;而《建議》則名副其實地只是中共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的建議案,必須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成為全國人民的意志。

而且,從性質看,四中全會《決定》的主軸是有關治國理政的各方面決策,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基本國策之一,因而需要進行根本性的論述。而《建議》則是以經濟建設為主,有著十一屆三中全會結束階級鬥爭,轉入經濟建設的影子,「捲起袖子加油幹」,充分利用新的機遇期及內外環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既然如此,台灣議題也就不一定會是主要議題。

當然,也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觀察後,發現在強大的「反獨」壓力下,台灣當局尤其是「獨派」勢力仍然囂張,但主要是反映在「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言語上,卻不敢有實質性的行動。蔡英文雖然偏好「漸進式台獨」,而且也在行動上縱容甚至操縱「去中化」,但基於「當家不鬧事」的原理,為了管治穩定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壓抑了某些「台獨」行為,包括「中選會」否決了「制憲基金會」提出的「制憲公投案」等。因而估計在「十四五」規劃實施的五年時間,即使是仍由民進黨執政,「台獨」也將是「秋後的螞蚱,跳不起來」。

因此,在繼續保持高壓,遏制「台獨」的同時,集中精力,搞好經濟建設,促使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將大幅躍升,經濟總量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將再邁上新的大台階,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進入創新型國家前列,基本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才能為解決台灣問題提供更好的物質及政治基礎。當然,台灣問題不能交給下一代解決,或許,在二零三五年的遠景目標實現之際,就是徹底解決台灣問題之時。

其實,我們在分析解讀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公報」中有關台灣議題的論述,還不行注意到以下的幾點:

其一、正如前述,是將台灣議題納入國內國際統一戰線的自然段的,這顯示,已經將台灣事務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並置於一個更廣闊的視野環境中,不是單為台灣而台灣。解決了台灣問題,也就為積極營造良好國際環境提供良好的條件。

其二、也正如前述,在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遠景目標,我國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大幅躍升,基本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之後,就可為無論是以和平方式還是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提供更堅實的物質及政治基礎。

其三、具體到「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的提法,最大的「顛覆性變化」是以「祖國統一」取代「和平統一」,亦即「統一」去除了「和平」的前綴。也就是說,國家統一既可以說和平統一,也可以是非和平手段的統一。倘是後者,也就沒有必要實施「一國兩制」的政治體制。倘此,對「台獨」勢力是採取類似武裝奪取政權之後的鎮壓手段,而不是在「一國兩制」下,應對「港獨」勢力是運用法律手段進行懲處。當然,在實現國家統一之前,仍然是以和平方式推進兩岸關係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