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主管監守自盜 夥網購商銷贓被捕

【本報訊】店舖主管監守自盜,乘職務之便於監控盲點偷取貨品,夥同網購商低價轉售銷贓。治安警昨晚9時許接報有人搬運懷疑賊贓,到場調查並將正在搬貨的男子截獲,隨後順藤摸瓜再拘捕涉案店舖主管,合共檢獲108件賊贓,贓物價值仍有待點算。調查期間有人承認自4月開始作案,10月至今已盜取店舖35萬元貨品,獲利20萬澳門元,警方以加重盜竊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涉案人姓石,男性,39歲,中國籍,持藍卡,報稱銷售員,於涉案店舖任職主管,入職約3年;另一疑犯姓劉,男性,29歲,中國籍,持藍卡,報稱髮型師,同時亦從事網購工作。

11月3日晚9時許,治安警透過酒店聯絡機制,得悉有可疑男子於路氹連貫公路近天橋位置搬貨,遂派員到場跟進。警員到場後發現涉案劉某正將貨物搬離現場,查問下有人承認夥同區內某店舖職員,以6折低價購買盜得貨品,再透過網購平台轉手,從中賺取利潤。警方隨後根據劉某提供的資料繼續調查,發現涉案店舖主管居於黑沙環區,遂上門調查“拉人封艇”,成功截獲案中首疑犯。

調查期間,石某聲稱今年4月起,乘工作之便在店舖監控盲點“偷貨”,以原價6折向劉某轉售圖利,早期偷取貨物的價值已記憶模糊,但10月至今已盜取店35萬元貨品。而警方亦發現石某銀行帳戶錄得20萬元進帳,疑犯承認相關款項由偷貨轉售所得。而涉案劉某接收賊贓後,會以網購方式將貨品出售,並安排買家到北區自行到“格仔店”取貨,從而避開追查。

3日晚的行動,警方於劉某被捕現場、石某黑沙環區住所以及劉某於關閘租用的貨架檢獲108件贓物,價值仍在點算當中。經翻查記錄,涉案石某今年6月曾代表店舖到警署報案,店舖今年4月至今的損失有待點算,暫時未發現有其他涉案人士在逃。警方以加重盜竊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