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局推照顧者津貼 每月二千一下周可申

【本報訊】社工局首度推出“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將於下周一起接受申請,發放對象須為兩類被照顧者,分別為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別者)、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並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和通過家團經濟狀況評估等。津貼金額為每月2,175元,下月起開始為期1年。

社工局昨日在社工局舉行“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新聞發佈會,社工局長韓衛、社會互助廳長蔡兆源介紹詳情。

他們介紹,是次先導計劃旨為試行發放照顧者津貼,累積經驗為未來發展提供參考。將於下周一(9日)起至明年11月30日接受申請,並計劃於下月至明年11月發放,每月2,175元。又稱津貼是發放予被照顧者而非照顧者,故須符合特定條件的被照顧者和照顧者,才符合發放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