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律草案建議引入競投制度取代過去的抽籤制度,以及規定每名經營者只可租賃一個街市攤位。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相信,制度會令街市運作得更有競爭力及更公平,亦希望有清晰退場機制,為街市注入新動力,日後向居民提供更好服務。
“每人一個檔口是基於公平原則,過往因歷史原因,出現少數人持有兩、三個檔口的情況,日後將不容許,冀業界明白。” 他認為,競爭機制並不會影響街市營運,只會令檔主經營得更積極,有助提升服務素質。“業界肯定有聲音,但市民的聲音更重要。居民作為受惠者,街市是為居民服務,業界應理解修制是令街市更有活力及競爭力,因街市正與超市競爭中。”
戴祖義強調,以往有檔主誤以為自己擁有牌照,實際上是租賃協議,不涉及牌照。與新制度過渡期間,現時擁有多過一個檔位的持有人,須釋出檔位,並有權選擇接管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