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議員王世民指,一直以來不少外資企業看好中國內地商機,選擇在港澳先設立公司再向內地投資,從而享稅務優惠政策,但相關企業收益在內地完稅後澳門政府仍要求付7%所得稅差,香港不用,導致投資者傾向在港設地區總部而非澳門。本澳企業在葡語系國家投資收益免納所得稅,他問會否將有關稅務優惠延伸至內地適用?又問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會否有具體政策措施?
特首賀一誠指,港澳稅制不同,因香港只收在港產生的稅,澳門方面,企業在內地收益匯款至澳門,內地減免5%的稅率,12%減5%,故要付7%所得稅差,這是屬地及屬人關係的法律基礎,調整要獲國家認可。澳門企業在葡語系國家投資收益免納所得稅,因與葡語系國家有協議。
特區政府亦希望有所突破,希望投資者將總部落戶澳門,會作深入研究。而稅務對澳門重要,因為澳門稅基較窄,所得稅比其他地方低,希望兩者可以平衡地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