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引進人才法律制度 設評分政策法律框架

【本報訊】對社會關注人才引入的問題,行政長官賀一誠昨日表示,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組統籌有關工作,希望明年可以出臺有關引進人才的法律制度作討論,為人才引進的評分政策設定法律框架。

行政長官賀一誠昨日出席立法會就2021年施政報告回答立法議員提問。賀一誠表示,本澳學院在科創方面大多為研究人才作支撐,但受制度制約,本澳未能真正暢順運行科創「產、學、研」發展,產品在研發後「去唔到下一步」,所以本澳高等院校需於有關方面作研究,讓科研人才發揮得更好。

賀一誠並指對人才的需求在不斷轉變,「呢一期可能要AI人才,到下一期不知道需要咩人才。」所以會視乎需求使用行政法規在引進人才的細節上進行調整。

賀一誠認為,現時本澳在科創方面的補助措施對比其他地區是微不足道,因為在現有法律基礎下能做的不多,所以佈置要大一點,政府會進行相關研究。

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回應議員邱庭彪人才引進的系統措施問題時表示,澳門有科技方面的研究型人才,但未真正做到“產學研”,存在制度制約,需要改革。往往研究出來的產品去不到下一階段,高等院校已研究如何可以發揮得更好。

澳門有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但是否真正帶領到澳門或符合到澳門發展需求?賀一誠直言,未有彰顯的成果,政府正研究人才引進政策定義,擬立法交立法會討論。“搭好”何謂人才、評分制度的框架,其他則以行政法規訂定,以便因應人才需求調整。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組統籌有關工作,希望明年推出框架以作討論。

行政長官賀一誠在回應議員崔世昌人才培養規劃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以來重視人才發展,並積極開展相關工作,本屆政府成立評審有關人才來澳機制的工作委員會,評估按本澳現時的產業定位,未來需要哪一方面的人才。

賀一誠表示,近年需要吸納的人才包括涉及金融、中醫藥、製造業及科學等,他稱明白長遠定要培養本地人才,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但現階段因為許多行業仍處於發展初期,需要外地人才來澳帶動本地年輕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