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闌人靜,熟睡的我突然被鄰居嘹亮的歌聲吵醒。到底鄰居這樣做有沒有問題?
就家居噪音的問題,根據《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規定,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九時,不得在住宅樓宇內進行可產生騷擾噪音的日常活動(例如在住所內演奏樂器、使用視聽設備或打麻將而製造噪音影響他人),以及不得讓住宅樓宇內的寵物發出騷擾噪音。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澳門元二千元。
其實,為保持友好睦鄰關係,在受鄰居噪音滋擾時,應儘可能與鄰居溝通協商,或通知大廈管理處協助處理,如果鄰居仍不理會,按照上述法律,治安警察局會對此作出監察。所以如遇到家居噪音滋擾且不能解決的情況,可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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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第7條、第11條第2款以及第12條第1款的規定。
(法務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