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壇探討新防火法 關注走火通道堵塞

【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案,民眾講壇下午邀請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城市大學應用經濟課程主任林德欽、律師麥興業、歧關新村管理機關副主席郭寶健,以及民眾建澳聯盟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圍繞法案的內容、現存的防火安全隱患、執法困難、業主的防火安全意識等問題分享各自看法和意見。

林宇滔強調,現行的防火安全規章已沿用25年,加上多年來被架空,一直未有依法嚴格執行。但他對新法的多項建議抱有疑問,如新法建議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但具體上能否解決因僭建而導致的防火安全問題?因為建築物出現僭建而影響防火安全,最終都由工務局負責,而工務局的往績及效率非常不理想;又如業界反映現行防火安全規章不少技術問題都很複雜,雖然今次修法希望得以改善,但最重要的技術要求卻由行政法規訂定,這種法案與行政法規未能同步公開讓立法會及公眾發表意見的做法,如同不少法案一般,會影響到立法質量。此外,他建議對輕微違反時,如雜物阻塞走火通道,可以簡易程序,定額罰款,而無需經冗長的投訴、聽證。

郭寶健提到,普遍舊樓住戶防火意識薄弱,如在大廈範圍內燃燒冥鏹、拜神燒香等,容易導致本可避免的火災;同時,舊樓電線老化、設施殘舊,亦有機會增加火災發生。大廈管委會當然希望業主自身注意防火安全,但以歧關新村為例,阻塞走火通道、泊滿車輛等情況,因屬私人地段而難以投訴,冇事當然最好,有事時或影響逃生。當局有必要盡快通過立法,加強居民防火意識。

袁漢均稱,全澳有數千幢“三無”的低層樓宇,由於業主消防意識薄弱,造成嚴重的消防隱患,故政府必須加以宣傳。

麥興業則認為新法較現法有所進步,尤其是釐清責任人問題;以及清晰工務局與消防局的權限,亦有助解決現時消防局不能執罰,只能將個案轉介工務局的困局。

林德欽指出,2017至2019年期間,本澳每年平均約有1千宗火警,人均火警數字較內地城市高,或與本澳人口密度高有關。他認為舊區的防火壓力較大,以及需要做好消防人才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