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萬電話卡假個資 電訊職員淪電騙幫兇

【本報訊】電話卡實名制自去年底生效後,預付電話卡銷量直線下降,但有本澳電訊公司職員卻將此視為“商機”,利用空殼公司及他人資料實名登記近21萬張電話卡,一方面維持銷售業績,另一方面將已激活實名登記的電話卡轉售到海外,至今獲利至少31.5萬元。司警就有關案件拘捕4名本地男子,正追查其他涉案在逃人士及贓款下落。

4名被捕的本地男子分別姓楊,50歲,報稱電訊公司市場部高級經理;姓黃,39歲,報稱電訊公司客戶經理;姓陳,22歲,報稱電訊公司兼職文員;姓蘇,34歲,報稱娛樂場市場部經理,負責開設空殼公司。被警方控以偽造文件罪,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司警早前在協助台灣警方調查一宗“殺豬盤”案件時,根據騙徒所用的澳門電話號碼,來自本澳某電訊公司所發出的預付卡號碼,並由一間本澳空殼公司所登記。經深入調查,查得該空殼公司由陳某註冊開設,而楊某及黃某分別為涉案電訊公司高級經理及經理,兩人因電話卡實名制生效後,其公司的預付電話卡銷售量大幅下降。

兩人為維持銷售業績及銷量,另闢銷售對象,讓下屬陳某及其朋友蘇某分別在本澳開設兩間沒有員工、沒有實質業務的空殼公司,再由陳某以兩間空殼公司的名義為已銷售外地的預付電話卡進行實名登記,以規避實名制且方便轉手,最終每張卡可獲利1.5元,同時令至少21萬張以虛假資料實名登記的電話卡流入詐騙集團手中。至少獲得31.5萬元的不法利益。

司警指出,犯罪集團是知悉以空殼公司為已出售的電話卡進行實名登記屬違法,為了隱藏身份及逃避追查,故要求陳某以假證作登記,再寄給外地客戶,甚至供詐騙集團使用。涉案兩間空殼公司無員工亦無業務,卻於實名登記制度生效後登記了最少21萬張預付電話卡,有關電話卡以實名登記激活後,根本並非由該兩間公司作商業或私人用途,而是轉手到規避了實名登記程序的人士使用。當本澳有關部門使用電話號碼系統查閱電話登記時,均只會顯示登記人為涉案空殼公司,與相關預付電話卡的真正使用者身份並不相符,屬於虛假登記資料,而有關登記行為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

司警表示,本案的犯罪集團利用空殼公司進行登記的預付卡電話號碼中,除了是次台灣警方所通報的“殺豬盤”騙案中騙徒所使用的澳門電話號碼相同外,亦與去年下旬當局所接報的兩宗網上援交騙案騙徒所使用的澳門電話號碼相同。司警有理由相信騙徒過去使用該號碼犯案後直到實名登記制度生效,便由本案犯罪集團協助進行實名登記,使得騙徒手中的澳門預付電話卡號碼得以繼續被用作犯案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