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北京順義區 部分區域入境須醫觀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北京市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12月27日中午12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北京市順義區的南法信鎮、高麗營鎮或勝利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截至今日中午12時,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或勝利街道;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的先進街道、光中街道,瀋陽市于洪區的北陵街道、華潤橡樹灣;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的郫筒鎮(郫筒街道)、唐昌鎮、犀浦鎮(犀浦街道),及成華區跳蹬河街道;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的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