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李靜儀和林倫偉、市政諮詢委員趙蘭瑛聯同澳門市販互助會代表今日約見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表達市販有關街市裝設過多攝錄鏡頭的不安,並就《公共街市管理制度》修法、提升街市經營環境等交換意見。市政署表示,會檢討裝設攝錄鏡頭的安排和規劃,希望能減少市販的心理壓力。
會上,市販會代表指出,知悉政府裝設鏡頭是為配合將來新街市法的執法工作,尤其釐清爭議。但早前祐漢街市及成衣檔安裝過多鏡頭,且“對到正”檔口,不少市販都感到很大的心理壓力和不安,要求調整;故市販會早前已向當局反映鏡頭安裝需要適度。
目前市政署已暫停安裝計劃及拆除部分鏡頭,他們希望市政署日後安裝前,能和他們充分溝通。《公共街市管理制度》修法方面,由於法案規定承租人須遵守租賃合同所定的繳交租金、持續及親身經營業務等義務,以及遵守市政署指引等,若1年內違反3次,又或3年內違反5次,市政署可解除合同,他們關注罰則會引致合同解除的情況,希望能明晰執罰準則。
戴祖義回應時表示,攝錄鏡頭只是輔助設施,知悉市販的憂慮後已暫停安裝。之前曾安裝的鏡頭亦從未使用過。他認同政策推行過急,會深入檢討、調整安排,希望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況下,只觀察較宏觀的實況環境。
日後會在整體規劃上對安裝位置和數量作出調控,做得較人性化,希望能減少市販的心理壓力和不安。而讀取監察系統的資料有嚴謹機制,“不會日日開來用”,有爭議時才會翻看有關錄像,並且須具充分理由及由其批准才能查閱,希望市販能夠釋除疑慮。市販代表對政策的推行和需要性表示理解,並希望在措施改進過程中能加強溝通。
至於《公共街市管理制度》修法方面,他多謝市販代表反映的意見,修法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提升街市經營活力,有機制讓新人加入。雖然新法設有競投機制,但現有經營者可以過渡,不需重新競投。但如果經營不善亦會收回。
希望市販可以和政府一齊努力,提升街市的經營環境,吸引更多人入街市。至於條文的細則規定將會在立法會繼續討論和溝通。執法方面,市政署表示,會以勸喻教育為主,屢勸不改的才會作出執罰,希望不會阻礙居民購物,大家能有公平的競爭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