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日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所有本澳居民免費接種《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內的疫苗。其他依法逗留的非本澳居民自費接種疫苗,接種費用為250澳門元。
計劃指出,考慮到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的特性,尤其是該病毒的快速傳播及持續變種,以及特定人群的頻繁流動性,基於維護公共衛生的理由,下列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免費接種《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內的疫苗:(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二)依法逗留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就讀的學生;(三)囚犯。
在不影響上款規定的情況下,其他依法逗留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自費接種疫苗,接種費用為250澳門元。
防疫接種特別計劃包含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滅活疫苗種類。適用的人群為年滿十八歲且未滿六十歲者;健康狀況良好及暴露風險較高的六十歲或以上者。由衛生局局長具職權核准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疫接種特別計劃》所需的技術規定及指引,並訂定接種程序。
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