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跟進貿促局的技術移民及投資移民程序,政府代表列席。
委員會主席施家倫、秘書鄭安庭會後引述列席委員會會議的貿促局代表表示,貿促局於上屆政府已全面覆查 3,000多宗未取得本地永久居民的技術或投資移民個案,過程中揭發 101宗涉及虛假文件或刑事個案移送檢察院,當中有8宗上訴政府。
貿促局在審批方面有六項優化,一、加強電子化應用,所需資料可於網上遞交,令申請流程更暢順;二、收件階段已作初步審查,如有遺漏文件即時指導補交或更正;三、持續巡查技術移民個案,了解是否仍存在僱佣關係,以及複查重大投資移民個案,實地巡查公司及了解有無落實投資計劃;四、加強監管及核實申請人是否維持初次申時被考慮的重要依據;五、提升資訊透明度,公開審批分析要素及申請指引等資料,令公眾更清晰;六、增加人力資源,優化分工安排。
施家倫又稱,委員會收到不少等待續期的醫生或專業人士反映,質疑 2017年後,當局加入申請人必須每曆年居澳 183天等的續期條件,是否與廉署報告有關。委員會認為當局在未有修法的情況下突然嚴格執行與過往不同的審批標準,對之前一直獲續期的申請人不公平,政府代表在會上未有回應。有委員希望政府在過渡期間可考慮“舊人舊制、新人新制”,即經核實的重大投資或技術移民個案,並已多年獲續期,倘因其留宿澳門時間不足可斟情處理。並向所有申請者清晰告知現時申請標準,日後必須符合申請標準。
施家倫強調,過渡期間並非“鬆到咩文件都不查”,對於1年留澳時間不足1個月、工種與獲批時不同的個案都贊同取消。只是澳門要吸引人才留澳,國家又鼓勵澳門融入大灣區發展。有部分個案選擇在珠海居住、澳門工作,而且一直為澳門作出貢獻,是澳門所需的真正人才,就未必要規定在澳留宿。
鄭安庭補充,貿促局去年收到94宗新申請,當中重大投資移民6宗,88宗技術移民。委員會期望局方清楚列明新投資居留的申請標準,包括留澳日數、固定居所等要件,同時向續期人士解釋清楚。
貿促局表示,現屆政府一直恪守現行法律規範,按照每宗個案的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處理。現時處理中的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許可續期申請總數為211宗,涉及人數為40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