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鄰近地區疫情,本澳更新調整關於進入公共場所出示「澳門健康碼」的指引。
對於各類場所的實施辦法如下:
1.根據衛生局公告,下列場所必須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包括有:娛樂場、酒店場所和公寓、出入境大樓及醫療機構。
2.政府部門、購物商場、設有堂食的飲食和飲料場所、餐廳、酒吧等場所應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
3.下列場所可根據場所條件決定是否要求入場人士出示「澳門健康碼」,包括:街巿、大型超巿、卡拉OK、理髮店、健身院及健康俱樂部、美容院、舞廳、桑拿浴室及按摩院、遊戲機中心、保齡球場、桌球室、網吧、電影院、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館、游泳館、需逗留較長時間(超過20分鐘)的辦事處、服務站或門巿,以及綜合性商業大樓。
對於一般零售商店,例如小型超巿、便利店等,由於場所規模和人流較少,以及顧客停留時間較短,因此可以不必要求進入者出示「澳門健康碼」。
應變協調中心續稱,更新後的進入公共場所出示「澳門健康碼」指引,提及市民需自行使用衛生局「澳門健康碼」系統,以手機應用程式填寫並取得憑證(憑證當日有效),並在進入場所前出示手機上的憑證,或出示已預先列印的當天有效紙本「澳門健康碼」。
至於場所方面,應提供無記錄模式的電子設備,供未有自備手機的人士進行申報生成「澳門健康碼」;場所不接受市民的口頭聲明。
對「紅碼」及「黃碼」人士的管理方面,前者將被拒絕進入場所;後者如為場所的服務對象,埸所應拒絕有關人員進入,但若有關服務屬緊急而必需進入,場所需為此作出適當的防疫安排,盡快提供服務及離開,期間要減少「黃碼」人士接觸到他人的機會,並於事後做好清潔消毒工作。如「黃碼」人士為場所員工,則需提交因其他疾病而已就診的證明,之後由場所負責人決定是否允許該人士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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