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治安警日前偵破三宗拾遺不報案件,透過「天眼」鎖定並拘捕兩名內地外僱及一名本澳居民,他們涉嫌觸犯「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被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案中治安警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在石排灣業興二街附近遺失了散銀包,合共損失5,850元。其稱在購物完畢後,曾將散銀包放在地上整理物品,懷疑沒有取回散銀包的情況下便離去,當發現遺失散銀包後,隨即折返上址尋找但不果,懷疑被人取去後不當據為己有,故報警求助。經調查,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40多歲的內地男外僱,於其住所附近將其截獲,並在其住所內發現事主遺失的散銀包。偵訊後,涉案僱員承認當日行經上址時,拾獲有關散銀包,因一時貪念,將其帶返家中,而涉案男子亦承認已花掉散銀包內部分的現金。
第二宗案件治安警接獲市民報稱在飛南第街附近遺失了銀包,及後由熱心市民拾獲其銀包並帶回警局,警員通知事主前來認領時,事主發現原在銀包內的2,000澳門元不翼而飛,故懷疑被人取去後不當據為己有。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並傳召一名50多歲的本澳居民,偵訊後,有人承認當日行經上址時,拾獲有關銀包,因一時貪念,取去銀包內的現金後將銀包棄於地上。
最後一宗事主為一名本澳居民,報稱早前在新馬路附近櫃員機辦理自助服務,期間將其一部價值約2,600元的平板電腦遺留在櫃員機頂部。經折返後遍尋不獲,故報警求助。警員其後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20多歲女內地外僱,並在中區一店舖內將其截獲並發現,即場起回該平板電腦。有人承認因貪念將平板電腦拾獲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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