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職周四起收費三百元

  【本報訊】報考公職零成本時代結束。特區公報28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下月一日起,報考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及普通及特別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者,須支付報考費三百澳門元。
  另外,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當中的第三款及第七款,即在綜合能力評估試中,對學歷為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又或不頒授學士學位的連讀碩士學位或連讀博士學位,以及對學歷為副學士文憑或同等學歷又或高等專科學位程度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及學歷為高中畢業及初中畢業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中,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內容。同時,筆試的考試規則及試場安排等資料,須在公職開考網頁公佈。同樣在下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