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全體會議 議職業民事責任保險

  【本報訊】醫務委員會日前舉行了第十二次全體會議,會議由醫務委員會羅奕龍主席主持,是次會議主要就《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實施情況作簡報及諮詢、探討修訂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相關法規及行政命令,以及講解第182020號法律的實施如何配合現行的強制民事責任保險制度;是次會議邀請了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界及醫療團體37名代表列席。
  羅奕龍表示,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於2017年生效至今已有4年多,當中《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在實施過程中,衛生局、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界及醫療業界一直有保持溝通及進行會議,不斷收集業界的意見及建議,不斷優化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為此,會議邀請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界及醫療團體代表列席,並由金融管理局向與會者介紹《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在過去4年的相關保險數據及實施情況,從而探討現有的強制保險條款調整的可行性;此外,為配合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實施, 6月16日衛生局、金融管理局及保險業界代表進行會議,並初步建議了《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費及條件表》、《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修訂框架,藉此次會議向各委員及業界團體進行介紹及聽取意見。
  會上,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黃立峰委員表示,為配合《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生效,讓醫護界更深切瞭解自身的權益,會議藉由保險業界向委員會及醫療專業團體進行講解,期望加強醫療業界對保險業運作的瞭解,並聆聽醫護界的意見。他重申,自去年12月18日出席醫務委員會全體會議後,金融管理局已著手開展檢討工作,包括收集了2021年第1季投保數據作趨勢對比,對保險費及保險金額進行研究,綜合衛生局及醫療業界提出的意見進行分析等。金融管理局將持續配合衛生局探討保險優化方案,並嚴格監管保險機構整體財務及償付能力,一如既往地嚴格監督保險業界的合規經營,維持市場的自由競爭,保障投保人的應有權益。
  梁佩珊秘書長則向委員會介紹了修訂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相關法規的跟進工作及建議,及後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陳君儀總監亦簡報了《醫療服務提供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實施情況,各委員均積極發表意見,特別對醫療人員在第182020號法律實施後進行投保的注意事項、過渡制度的專業如中醫師、針灸師等購買保險的具體情況、對保費下調及保額上調額度的可行性、如何釐定多於一個院士資格的醫生投保條件,以及高風險施行手術醫生的保費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