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9月26日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26日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現在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正研究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細節,包括研究涵蓋香港國安法未有涵蓋的罪行,如間諜罪、竊取官方機密等。
鄧炳強指2003年政府草擬法案時,未有對間諜行為著墨太多,而現時立法需要修補法律空隙或灰色地帶,例如「修例風波」期間,有人免費向示威者提供頭盔、港鐵單程票和衣物等物資,形容組織性屬「國家級」,因此需要立法應對。
鄧炳強強調,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均保障市民集會、表達意見的權利,可以反對政府,但不可以「反動」。如果做出一些顛覆特區政府、政權的行為,任何文明社會都不能接受。
鄧炳強還透露,正研究修改《社團條例》,認為現時條文相對簡潔,會考慮加入更多類似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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