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揭澳投子公司 購中山無證會議中心

  【本報訊】近年不少居民因不熟悉內地房產交易法律法規引致爭議,政府呼籲居民要留意項目是否備齊「五證」。但作為公共資本企業,澳投的子公司澳中致遠公司卻無視風險,審計署發佈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露澳中致遠公司在作出重大投資決策時未有妥善做好前期研究工作,忽視潛在風險,暫時未能有效落實當初投下巨額資金所預期的效果,包括明知中山火炬國際會議中心沒有房產證,仍花大錢欲購入。
  繼去年年底發佈《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示產業園項目在管理與決策上的顯著問題後,審計署在一年後的23日再發佈第二份澳投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再發現澳投公司的子公司澳中致遠公司在「火炬國際會議中心項目」、「參資特殊金融業務」兩個重大決策上,呈現動而後謀、先決策、再打算的情況,甚至出現某些自作主張的現象。
  審計報告指出,澳中致遠公司為打造粵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澳中致遠公司中山總部、兩岸四地青年創業培訓交流中心、葡語國家商品集散地、澳門特色產品中心等目標,即使確實知悉欠缺房產證下,仍執意在一六年十月欲購入中山火炬國際會議中心,其後又在未就該中心營運使用及法律後果等進行盡職調查的情況下,制定「先租後買」策略,於一八年七月與業主方正式就會議中心簽訂長達十八年的租賃合同(包含免租期一年),租用整座四層高的會議中心。
  因該中心始終欠缺房產證,澳中致遠公司未有按原計劃使用第一至三層開展業務,改為只裝修第一層試營運,但這一層空間在完成裝修後一直無法辦理消防許可及驗收手續。在這情況下,保險公司可基於欠缺消防驗收而對火警等相關事故拒絕賠償,若發生相關類別的嚴重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或需依法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