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稅務法典 爭取月內完成首審議

  【本報訊】立法會三常會上午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會後,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結總時表示,是次為第六次審議有關法案,由於法案條文較多、技術性強,預計審議需時,爭取於本月內完成首輪的審議工作。
  制定《稅務法典》是為建立與澳門特區經濟發展及國際稅收標準相適應的現代化稅務制度。黃顯輝表示,稅制現代化固然是重要,但是法典行文要清晰、簡潔更重要,這樣才讓納稅人包括普通市民或在澳投資企業、跨境企業等,藉《稅務法典》了解到自身應有稅務責任。在過往會議中,亦有委員關注《稅務法典》內容要進一步做好,條文應更直接、清晰簡潔。
  黃顯輝又稱,會上完成了九十九至一百二十六條條文的初步審議,主要圍繞稅務程序內結算、依職權複核評定計稅依據的行為及結算行為、徵收共三個章節審議。法案建議轉讓定價的執行規定及轉讓定價事先協議的條件及要件以公佈於《澳門特區公報》的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委員會關注現行有否相關的行政長官批示,未來如何訂定轉讓定價的相關規範。顧問團回應指由於是新制度,目前未有相關長官批示。顧問團又稱,就國際跨境企業在澳門設立分公司,其關聯實體在澳門以外的地方,但他們之間或出現轉讓定價的交易,委員會希望聽取提案人作相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