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下月廿一日起 返工須完針或核檢

  【本報訊】行政公職局7日發出傳閱公函,更新《公務人員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指引。自2月21日起,所有公務人員進入工作場所,須出示已完成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初種系列的全程接種(滅活或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初種系列的全程接種為2劑)達14天的證明(澳門健康碼上會顯示(盾牌)圖示),或出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七天內結果為陰性的證明。因未能出示證明而缺席上班者,有關的缺勤視為不合理缺勤。
  公職局傳閱公函指出,根據衛生局發出的《關於工作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及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指引》,公職局於去年9月14日向各公共部門發出《公務人員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指引,以推動公務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減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傳播的風險,保障自身、家人及公眾的身體健康。鑑於衛生局對《關於工作人員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及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指引》作出更新,公職局就發出的有關指引作更新。按照去年9月14日的指引,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接種疫苗的公務人員,可憑醫生證明豁免進行核酸檢測的費用。
  鑒於目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非常嚴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今日發出消息,呼籲市民提高警惕,必須堅持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的人群聚集,包括婚宴、慶典及節日前後的聚餐等。
  公職局就此發出傳閱公函,各公共部門及實體須按照衛生局發出的防疫指引,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公務人員需響應應變協調中心的呼籲,減少參與非必要的人群聚集,包括婚宴、慶典及節日前後的聚餐等活動,以減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