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深圳坦洲經專道採樣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自2022年1月14日凌晨0時起,所有由內地經機場以外口岸入境者,須持有採樣日後48小時內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此外,若14天內曾經到過深圳市或坦洲鎮的人士,經專道入境後須到口岸的臨時核檢站採樣後才能離開。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相關人士入境後須進行即場核檢,當局已在口岸設立採樣點,入境人士採樣後不用在原地等候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