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黑老大」覆滅記

  2020年6月30日,臺灣地區黑幫老大黃建偉潛逃大陸發展黑社會案二審落定。廣東髙院駁回黃建偉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原判。廣東高院一併核准以綁架罪判處被告人黃建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18年4月,黃建偉聯合在東莞的臺灣黑幫人員吳易霖等人,綁架台商李某某,以殺害相威脅,向李某某勒索1億元台幣贖金。6月,案件告破,廣東警方抓獲以臺灣人黃建偉、吳易霖爲首的犯罪集團共計20人。黃建偉、吳易霖犯罪集團覆滅。
  黑老大潛逃大陸
  黃建偉是臺灣地區桃園小南門幫的前任領頭人,因涉嫌殺人罪被臺灣司法部門通緝,後潛逃至大陸,盤踞廣東東莞等地,實施多起綁架、殺人、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爲,成爲東莞台商圈中令人聞之色變的黑幫「偉董」。
  黃建偉以東莞作爲據點,炫耀自己作爲小南門幫領導者、「精神領袖」的身份和曾在臺灣殺人、逞凶的經歷,在廣東台商圈中擴大影響,招收小弟,幫人找台商收數(收債)。
  黃建偉在臺灣地區做的事情曾轟動全島,在大陸的台商都聽說過他的事。
  曾擔任東莞某區台商協會會長的證人駱某泉稱,黃建偉等人曾拜訪他,自稱是小南門幫老大,在臺灣地區已經有好幾條命案在身,什麽事不怕,什麽違法犯罪的事情他都敢做。「我害怕得罪他,表面上也和他接觸,慢慢地知道他叫黃建偉。」
  在深圳做生意的謝某澤稱,在福州一個酒店房間內,黃建偉拿出翡翠雜志,特意翻到登他照片的那一頁,讓看看他以前的事迹。謝某澤知道他心狠手辣,迫於無奈開始做他小弟。
  桃園小南門幫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創幫,沒有注册登記幫主,每隔三四年吸收一批成員。幫會涉獵行業廣泛,包括夜總會、賭場、電玩城等,還承辦賽事、演出。
  被綁架的台商李某某曾是幫內第二批成員,也是小南門幫的第二代領頭人。黃建偉是第七批成員,李某某的幫內輩分遠高於黃建偉。黃二十多歲時,在幫內的威望日益提升,被尊爲「精神領袖」,地位與教主相當,頂峰時期,手下有幾十個堂口,小弟有幾千人。
  上世紀末,臺灣當局對所有幫派進行了一次整治。黃建偉就以「某幫」幫主的身份被抓了起來,羈押在臺灣台東綠島監獄,後被判無罪釋放。
  黃建偉供述稱,李某某後因犯罪坐牢出獄後,黃建偉帶小弟捧他,並開始合作。兩人動用幫派力量幫人平事,獲取收益二人平分。
  2002年,黃建偉因涉嫌殺人被臺灣司法部門通緝,潛逃至大陸。十幾年未見李某某,也沒分到錢。他聽說李某某出獄後在大陸經商,經常往返臺灣地區和珠海,花錢大手大脚,爲情人花了幾千萬。他很生氣,「當年我爲李某某辦了很多事,還托起他在幫內的地位,他却一直沒有給我關照
  黃建偉就托朋友找到李某某,在電話裏說他欠了1.5億元台幣,讓李某某給他台幣100萬元,否則會給他找麻煩。後來李某某找朋友帶給了黃建偉十多萬元人民幣,相當於五十萬台幣,讓朋友幫忙擺平。
  2017年7月左右,黃建偉跟吳易霖聊到李某某欠錢一事。吳易霖同意幫忙追討這筆一億台幣的欠款,但事成之後黃建偉要按實收的錢給他30%的傭金。吳易霖是黃建偉到大陸後認識的,吳亦是臺灣地區地下「某隊」的黑幫成員,專門搶劫賭場,案發前在東莞經營一家台菜館。
  冒充警察綁架台商
  李某某平時和保鏢曾某某在一起生活,黃建偉獲取二人的照片和行程信息後,便發給吳易霖。吳從機場開始跟踪李某某,摸清了他居住的小區位置。
  在黃建偉的供述中,李某某的保鏢曾某某答應做內應,要求分給他20%。曾某某負責把李某某到珠海的消息透露給中間人,轉給黃建偉。
  2018年4月10日左右,黃建偉得知李某某要從臺灣回珠海,就通知吳易霖策劃安排。
  此次行程確定以後,4月17日上午,吳易霖在台菜館召集馬友富、熊長璽、鐘堂,趕往珠海李某某居住的小區。吳易霖還給了鐘堂一個袋子,裏面裝著手銬和黑色頭套。
  鐘堂供述,出發之前,吳易霖給了三人每人一個類似警察證的證件。鐘堂戴的警察證上單位是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局,有他本人的照片,但名字是劉波。
  吳易霖覺得人手不够,就讓黃建偉安排手下王正雄、丘俊榮和黃尚禮支援。王正雄去澳門確認李某某的航班消息,黃尚禮在口岸入境口盯人。
  李某某和曾某某入境後乘出租車回小區,黃尚禮看見後立即電話通知吳易霖,自己也趕去與他們匯合。
  六人匯合後,繞開電梯裏的攝像頭,沿樓梯步行爬到十五層。丘俊榮帶路指認李某某的房間號,恰好李某某居住的房間開著房門。丘在門外,另外五人沖進屋子,熊長璽控制住李某某的保鏢曾某某。
  吳易霖用普通話詢問客廳男子是不是李某某,「你涉嫌毒品和洗錢,跟我協助調查一下」。一邊掏出警察證,拉開左邊衣服下擺,露出一把類似手槍的東西。李某某就相信了對方是警察,配合調查。
  五人把所有櫃子打開搜查,沒有查出異常。吳易霖給「上級領導」打了十幾分鐘電話,回來稱,市局領導要求將李某某和曾某某帶回去做筆錄,將二人分別帶到樓下的兩輛車上。
  上車後,吳易霖告訴李某某,要將他從珠海帶回東莞,處理和黃建偉的債務問題。李某某見狀想要跳車,但被銬上手銬,並蒙上頭套。吳易霖等人將李某某和曾某某帶到東莞,給二人戴上頭套和脚鐐關到一個鐵皮屋裏。
  黃建偉見到曾某某,開口就問認不認識他,曾某某回想了一下,問是不是阿偉。站在旁邊的黃尚禮就拍了一下他的腦袋喊,「阿偉是你叫的嗎,叫偉哥。」
  晚上8點,李某某被帶到一個房間,摘下頭套,他才看清對面是黃建偉。兩人用閩南語聊天,談及二十年前的事。黃建偉列舉了當年和他合作的項目和借給他的兩百萬,要求算清20多年的利息和收益,並打了李某某一個耳光。
  當日晚上,黃建偉向李某某勒索一億元新臺幣贖金,並以殺害對方相威脅。談了半個小時後,黃建偉要求繼續關押不能放人。吳易霖提出質疑後,被黃建偉回應了一句:你想死啊。吳讓身邊人拿來鐵鏈,用鐵鏈鎖住二人並輪流看管,防止他們逃跑。
  黃建偉離開後,李某某也被關到曾某某的房間裏,二人坐在一張床上,一人待一個角,都被鎖住手脚。曾某某回憶稱,兩人距離很近,他看到李某某的眼泪都流出來了。
  李某某用閩南語對曾某某說:阿水,我們兩個要死在這裏了。
  勒索一億台幣
  黃建偉離開當晚,吳易霖回憶稱,他與李某某談話,得知李某某年過70歲,又因口腔癌開了兩次刀,吃不了飯,只能喝粥和牛奶,且需要安眠藥才能睡覺。吳易霖道歉並承諾,自己會保護李某某。
  第二天早晨,吳易霖買了皮蛋瘦肉粥和最好的安眠藥給李某某。吃完早餐不久,吳易霖讓李某某出1000萬台幣,幫他擺平這件事情。李某某答應了他的要求,並在吳易霖事先擬好的借據和幾張空白本票上簽了字。李某某簽下了兩張300萬台幣和一張400萬台幣的本票,還有一張一千萬台幣的借據。本票上的指定人和借據上被借款人一欄是空白的。李某某問要不要寫,吳易霖說空著不用寫。
  吳易霖拿著三張本票和借據在離開時,說了一句,「你們去報案好了,簽了這些就是債務糾紛了」。
  當黃建偉向吳易霖要回一千萬台幣的借據時,遭到吳易霖拒絕。黃建偉推測說,吳易霖要用借據自保,證明自己不是綁架。
  4月20日,李某某的親友擔心其人身安全,籌贖金1000萬元台幣在臺灣桃園市交付給黃建偉的指定人員。當日下午,黃建偉確認收到贖金後,電話通知吳易霖放人。
  事後,吳易霖聽說收回的贖金是2000萬台幣,但只按收到500萬台幣支付了傭金,遂心生不滿。吳易霖曾找人給黃建偉帶話,要他吐出多收回來的錢,並拿出手槍放了一槍,說他也不是好惹的。吳易霖還聽到黃建偉要殺他滅口的消息。
  在判決中,法院認定黃建偉直接勒索髙達1億台幣贖金。
  李某某被放後立即報警。
  2018年6月,在廣東省公安廳的直接領導指揮下,珠海市公安局聯合東莞市公安局在東莞開展抓捕行動,抓獲了以黃建偉、吳易霖爲首的犯罪集團共計20人。
  殺人分屍
  2019年10,廣東警方發布《關於檢舉揭發黃建偉吳易霖犯罪集團違犯罪綫索的通告》稱,黃建偉、吳易霖兩人爲首的犯罪集團,盤跟在東莞市,對外宣稱臺灣小南門幫、臺灣天道盟、臺灣飛虎隊的名號,從事綁架、販毒、搶劫、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向臺灣商人敲詐勒索、追債要錢。
  法院查明,除綁架勒索李某某案外,2007年至2008年初,黃建偉在臺灣地區綁架勒索「老蔡」,勒索不成,以極其殘忍的手段殺人分屍。
  黃建偉供述稱,自己在臺灣地區的時候,幫內一個小弟「小小」背叛他,他交給「老蔡」的弟弟「大象」處理。結果「大象」把「小小」放了。黃建偉安排另外一個小弟找「小小」出來,却殺死了「小小」的舅舅。因爲此案,黃建偉2002年逃到大陸。
  2008年,王正雄受人委托要向「老蔡」追討兩億台幣的債務,黃建偉提出幫忙追債,如果追不回一兩千萬,就殺人報仇。兩人商定,以參加朋友生日會的名義將老蔡約到一農莊內,以黃建偉起身走出茶房門口爲動手信號,實施綁架。
  黃建偉等人將「老蔡」塞在汽車後備箱內轉移至東莞市大嶺山一別墅內,要求老蔡寫信給臺灣的親屬籌集贖金,但未能就贖金金額達成一致。
  黃建偉安排手下將老蔡殺害,後分屍冷藏於該別墅一樓事先準備好的冰櫃內。通過肢解、烹煮、攪碎、拋弃的方式,黃建偉和小弟一起將老蔡毀屍滅迹。
  2019年12月31日,廣東珠海中院查明,吳易霖等人長期以東莞市厚街鎮某台菜館爲據點,以「臺灣黑幫」等名義招攬非法追債業務,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綁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珠海中院以綁架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數罪並罰,判處吳易霖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30萬元人民幣。
  同日,珠海中院一審認定,黃建偉到大陸境內發展多名黑社會組織成員,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並殺害他人、爲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聶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