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性通過修法 三教育基金整合為一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高等教育制度》修訂案,6月1日起生效。法案重點是將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整合為一個自治基金。但新基金的設立、組織、管理及運作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議員林宇滔質疑彈性太大,要求條文單獨表決。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則強調,6月1日前會透過行政法規僅成立一個基金,未來不會再有「三五七個基金」出現。
  《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及《高等教育制度》修訂案的修改內容不多,爭議亦不大,最主要是高等教育基金、教育發展基金及學生福利基金整合為一個自治基金的問題。林宇滔、梁孫旭均關注未來基金的規範;高天賜關注透明度問題;葉兆佳則問及廉署早前報告揭示教育基金的一系列問題是否在法案中得以理順。
  歐陽瑜回應指,法律通過後,將草擬基金的行政法規,當中規範資助方式及範疇等,亦會制定基金的發放規章及發放章程。當局亦有各項工作優化基金,從內部到外部制定不同的改善措施,優化內部運作管理,並透過建立各項機制及措施,加強對受資助實體的監管。內部管理方面,將設立跨職能單位的7個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資助計劃的申請、審批、監督等各項程序的執行,亦會對基金各項資助計劃進行內審及人員培訓等內部管理工作,發揮之間的協作效能,優化基金運作。同時,亦會透過完善內部工作指引及建立迴避機制,優化基金的行政法規及資助規章等措施,加強對內部運作的管理。而對於受資助實體的監管,將透過建立雙重監管機制,特別是電子化監督及配套資訊系統、巡查機制及風險評估機制,亦會推動第三方核數制度等措施,加強資助項目的事前、事中、前後監管,確保公帑合理運用。過程中,已充分吸收廉署報告提出的意見及問題。
  歐陽瑜提到,除了優化及簡化程序外,未來亦會設立資訊系統,方便學校及教育部門,亦使整個申請及監督更自動化,盡量減少人手操作。透明度方面,會在網站公佈受資助項目及設立兩條名單,如組織出外活動的旅行社名單或工程名單,教育部門正努力編寫程序及軟件,希望逐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