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審修博彩法 關注公司上市條文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列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指現時六間承批公司均無上市,只是母公司上市,而法案只是規範承批公司及其子公司上市,必須取得行政長官許可後方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閉門會議約兩個半小時,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會後向傳媒總結,九名非委員會成員的議員與會,會上只討論3條條文,陳澤武形容會議進度較慢。
  委員會較關注法案17-A條公司上市的條文,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只是規範承批公司,若將來承批公司要上市需遵守法案相關規定,包括承批公司或承批公司為控權股東的公司的上市流通股總數,分別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的股份總數的30%;如直接或間接持有承批公司5%或以上公司股份的股東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承批公司須盡快通知博監局等。
  陳澤武引述政府稱,市場持有太多會控制承批公司,故70%股份需為股東持有,不可在市場流通,且要把相關股東資料提交政府。而且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承批公司5%或以上才須通知政府,不存在亦無須重新買回股份。對於有議員認為操作複雜,可考慮不允許上市,陳澤武引述政府指承批公司或需市場集資,不予上市會有制肘,並非商業的慣常做法。
  對於法案第17條11款建議承批公司及擁有其5%或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均不得直接或間接擁有其他在澳門特區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的任何資本。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不得交叉持股,否則會影響公平性、競爭性等,對於有部分議員仍不清楚操作問題,如承批公司上市後如何監管,政府稱會考慮完善行文。
  此外,有議員關注承批公司常務董事的國籍是否規範為中國籍及以澳門為常居地?陳澤武指政府均無正面回應,但稱常務董事類似超級聯繫人的角色,較熟悉公司的操作的重要角色,部分職務可參考商法典,委員會認為可以接受。
  陳澤武又指,委員會收到六家博企的意見書,多數希望政府清晰娛樂場的範圍、已上市公司在新法通過後如何銜接及承批公司的連帶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