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指定區域入澳須醫觀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3月13日下午5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廣東省中山市沙溪鎮時代傾城小區、大涌鎮昊億製衣廠廠房、大涌鎮樟樹仔大街(樟樹仔六巷至八巷間)兩旁建築物,深圳市福田區園嶺街道百花七路2號、香蜜湖街道金眾街23號金眾小區36棟、福田街道福田南路7號皇御苑9棟、沙頭街道濱河大道9001號新洲大廈A棟、福保街道桂花路11號帝港海灣豪園D座,南山區南山街道南園村正五坊第17號、桃源街道歐陸經典花園2棟2單元。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關以下地點的防疫措施包括:
  1、離開相關地點21天內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2、離開相關地點14天內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3、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4、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亦須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A.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按第1、2、4、7、12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
  B.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請立即透過諮詢求助平台或致電:+85328700800以便安排醫學觀察)。
  注: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網頁。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費方式接受核酸檢測,亦須在上述連結中作出登記才能按時解除黃碼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