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設備倡保檢分家 年檢費用由業主分攤

  【本報訊】一常會昨日繼續審議《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
  法案建議保養、檢驗分家,檢驗實體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保養實體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會上有委員關注承保範圍、保險費用等,擔心法律生效後在實際執行上存在困難,又或出現業界無法購買有關保險等情況。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引述政府解釋,設立有關保險的目的是為了居民一旦使用電梯受傷時,能得到更好保障,至於保費等細節需待政府與保險業界、金管局等開會商討後答覆。
  另外,有委員關注到日後實施「保檢分家」後,市面上檢驗實體、檢測人員的數量是否能夠滿足法律的要求,衍生的費用會否過高?李靜儀引述政府解釋,面對現時本澳約一萬部升降設備,政府人手只能抽檢,若立法後能由檢驗實體作定期檢驗,能夠進一步確保升降設備的安全,「保檢分家」是參考了一些地區的做法。費用方面,她引述政府指,經過調查,市面普遍年檢費用大概約3,000元,由大廈業主分攤費用,相信負擔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