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澳門視角探索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警務合作方向 王偉文

  電信詐騙始於20世紀90年代的中國台灣,2002年前後犯罪集團逐漸將詐騙基地轉移到內地東南沿海地區,並逐步向內陸地區輻射,最後席捲全國。電信詐騙是指通過固網電話、網際網路通訊(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電話、短訊及多媒體連絡)作為主要手段,來編造虛假資訊、設置騙局,對被害人實施遠端、非接觸式的詐騙,誘使被害人進行匯款或轉帳的犯罪行為。
  隨著近年通訊技術及網絡科技的高速發展和普及應用,電信詐騙犯罪趨向低成本、低風險、高回報,吸引大量犯罪份子投入電信詐騙的「黑色産業鏈」,造成詐騙侵財案件泛濫,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經濟民生政府部門公信力及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等。中國大陸和台灣曾於2009年4月26日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公安部亦組織專案組加大對當地電信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了相關犯罪,但詐騙集團轉向東南亞、歐洲、美洲及大洋洲各國發展,並在海外建立詐騙基地來逃避蒈方,同時跨域詐騙也增加警方打擊的難度,因此,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需要全國各地警方加强區域警務合作才能深入打擊。
  一、澳門電信詐騙犯罪概況
  澳門現時的電信詐騙犯罪主要類型為:「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猜猜我是誰」、「勒索電話」、「中獎詐騙」、「短訊詐騙」、「電郵詐騙」、「購物網站詐騙」、「偽冒客服詐騙」、「社交網站詐騙」及「網戀詐騙」。近年以「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猜猜我是誰」和「網戀詐騙」三類詐騙案件15為猖厥,造成損失最多。
  (一)電信詐騙的發展趨勢
  電信詐騙早於2020年初已在澳門出現,岡開始時以尼日利亞電郵詐騙為主,由於當時電腦和互聯網普及率不高,故受害群體主要集中在公司企業的高管身上,但由於案件數量極少,未能引起社會關注。及後,由於電腦和互聯網的普及化,「電郵詐騙」、「購物網站詐騙」、「偽冒客服詐騙」、「社交網站詐騙」及「網戀詐騙」逐漸進入社區民眾的生活中。於2011年逐漸出現「猜猜我是誰」、「中獎詐騙」、「短訊詐騙」及「勒索電話」詐騙,至2014年首次出現「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的電信詐騙。由於近年通訊技術的快速發展,電腦、手機的普及化和網銀電子支付的廣泛應用,造成電信詐騙犯罪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2019年及2020年澳門電信詐騙犯罪案件連續兩年突破400宗,分別造成經濟損失7,200多萬及6,900多萬澳門元,對於只有不足70萬人口的澳門來說形勢相當嚴峻,不容小覷。
  (二)電信詐騙的數據資料
  1.電信詐騙犯罪立案數量
  2014年至2020年澳門電信詐騙犯罪立案數量分別為374宗、331宗、205宗、308宗、345宗、432宗及462宗,顯示電信詐騙犯罪在2014年達到高位後稍微緩和下降,但於2017年又再次上升,並於2020年達到歷史新高的462宗。
  2.電信詐騙犯罪損失金額
  2014年至2020年澳門電信詐騙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分別為4,052萬、2,112萬、7,205萬、8,188萬、6,458萬、7,203萬及6,952萬澳門元;雖然澳門的電信詐騙犯罪案件數量與鄰近地區比較不算嚴峻,但是造成的經濟損失却是巨大的,2017年有高達8,100多萬澳門元的損失,平均每宗案件損失將近27萬澳門元。
  (三)電信詐騙手法及被害人特徵分析
  近年較突出的騙案主要是「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猜猜我是誰」及「網戀詐騙」等,因篇幅所限,本文僅就這幾類詐騙手法及被害人特徵進行分析。
  1.「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詐騙手法及被害人特徵
  「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的騙徒假冒公檢法人員,誣蔑被害人涉嫌犯罪,再利用被害人服從和害怕承擔後果的心理特徵進行詐騙,騙案自2014年首次在澳門出現後,手法多變、層出不窮,嚴重危害社會不同階層不同年齡的人士,尤其是學生群體更成為重災區,成為預防及宣傳的重中之重。
  2019年「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詐騙共立案54宗,經濟損失2,024萬澳門元;2020年共立案20宗,下降63%,經濟損失1,025萬澳門元,下降49%。2019年「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詐騙案中的被害人有23.6%是男性、76.4%是女性,女性比例顯著大於男性;有83.6%被害人是34歲或以下的年輕人,而24歲或以下被害人的比例為60%,被害人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4歲,平均年齡為27.3歲。有54.5%被害人是學生,當中80%是大學生,13.3%是研究生,其餘6.7%是中學生。2020年「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詐騙案中的被害人有18.75%是男性、81.25%是女性,女性比例顯著大於男性;有75%被害人是34歲或以下的年輕人,而24歲或以下被害人的比例為56.25%,被害人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8歲,平均年齡為23歲。有25%被害人是學生,當中66.7%是大學生,其餘33.3%是中學生。
  2.「猜猜我是誰」詐騙手法及被害人特徵
  「猜猜我是誰」的騙徒假冒被害人的親友因犯事被內地警方拘留,以需要支付擔保金為由進行詐騙,騙案由2011年起連續九年無間斷地出現在澳門,說明有其存在的市場因素及客觀條件。
  2019年「猜猜我是誰」詐騙共立案60宗,經濟損失409萬澳門元;2020年共立案四宗,下降93%,經濟損失八萬澳門元,下降98%。2019年「猜猜我是誰」詐騙案中33.3%的被害人年齡介乎55至64歲,28.3%為65歲或以上的人士,21.7%為45至54歲,即45歲以上的中老年人士為「猜猜我是誰」騙案的重災區,佔總被害人數的83.3%。有46.7%的被害人是非在職人士,說明「猜猜我是誰」騙案針對中老年的非在職人士。2020年「猜猜我是誰」詐騙案中66.67%的被害人年齡介乎55至64歲,33.33%為25至34歲,與往年一樣「猜猜我是誰」騙案針對中老年人士。
  3.「網戀詐騙」手法及被害人特徵「網戀詐騙」(近年演變成「殺豬盤」)出現在網絡世界至少十年,但至今仍有不少人受騙,且往往損失巨額金錢,騙徒主要利用網民在社交平台防騙意識薄弱,看準人性情感脆弱,專門物色一些感情生活或社交生活出現缺失的人群,每天假意關懷或噓寒問暖地打動對方,當獲取信任後,以寄贈貴重禮物給被害人為藉口,再冒充海關職員等要求被害人支付清關費用;或以生意周轉、投資、犯事被警方拘留等藉口要求借錢;或者以知悉投資內幕、網絡賭博和投資網站存有漏洞等誘騙被害人投入資金。
  2019年「網戀詐騙」共立案62宗,經濟損失3,062萬澳門元;2020年共立案137宗,升幅120%,經濟損失3,500萬澳門元,升幅14%。2019年及2020年「網戀詐騙」被害人以單身、失婚或社交生活有缺失的女性佔絕大部份,年齡由10多歲至70多歲不等,職業包括社會不同階層人士,分佈十分廣泛。
  二、澳門電信詐騙高發的成因分析
  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巧妙地分析了一般網絡用戶、電話用戶的行為習慣和思維習慣,利用電信和互聯網資訊平台的科技優勢和安全漏洞,綜合社會工程學方法,完成其犯罪目的2。由此可見,作案人除掌握一定的高新科技及電信應用技術外,還對被害人心理特徵及犯罪情境進行專業的分析研究,充分利用內在因素及外在客觀條件進行詐騙。
  (一)利用被害人的心理特徵進行詐騙
  澳門地區電信詐騙犯罪長期高發,有其外在誘因及內在成因。通過分析大量不同類型的電信詐騙案件,發現被害人多數具有低警覺和低防禦心理,對騙徒虛構的故事深信不疑,即使有些疑惑,一經騙徒誘導,心理防線很快被攻破。詐騙集團往往就是利用被害人心理特徵進行詐騙,使被害人一步一步墮入騙徒事先編織好的陷阱,最終遭受財產損失。主要體現在以下五種心理特徵:
  1.對政府人員的信任順從「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騙案中,犯罪集團利用被害人長期以來聽從公檢法人員,較少質疑政府人員的身份,威嚇被害人可能會因此惹上官非被限制出入境或被網上通緝等,再對被害人恐懼的心理特徵佯裝安撫進行詐騙。
  2.對親友安危的擔憂
  「猜猜我是誰」和「勒索電話」騙案中,犯罪集團利用被害人的利他心理,對親友安危的擔憂,受突發性剌激,導致陷入慌亂,失去理智等心態,對被害人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或以言語對被害人進行恐嚇勒索,以達到詐騙目的。
  3.貪圖利益
  「中獎詐騙」及「短訊詐騙」騙案中,犯罪集團利用被害人貪圖利益、不虞有詐的僥倖心理特徵,以金錢利益誘使被害人支付「中獎」稅金及郵費等進行詐騙。
  4.情感脆弱
  「網戀詐騙」騙案中,犯罪集團利用被害人情感脆弱、需要關愛和噓寒問暖,與被害人建立網絡情侶關係,取得信任後,再以寄贈禮物需支付郵費、急需借款及有內幕投資消息可獲取巨額回報等手段進行詐騙。
  5.認知錯誤
  「購物網站詐騙」和「偽冒客服詐騙」騙案中,犯罪集團利用被害人對網購、退款流程和支付方式的認知不足或錯誤理解,藉協助退貨退款為由進行詐騙。
  (二)電信詐騙成本低收益高
  電信詐騙犯罪過程中使用大量的高新科技設備及通訊產品,如VoIP(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語音呼叫技術、偽基站短訊群發技術、網銀技術等。犯罪份子只需要購買電腦、手機、電話預付卡、偽基站發射器、任意改號軟件等工具,就能在異地對澳門居民輕鬆實施犯罪,大跨度地針對不特定人群實施詐騙,作案隨機性大,風險小,容易得手,難以防範,且得手後往往有豐厚的「收益」,巨額的非法利益使眾多騙徒不惜以身試法,導致越來越多人铤而走險,出現詐騙規模化和集團化。
  三、司法警察局多管齊下的打防策略
  2000年初,當電信詐騙開始在澳門出現苗頭,逐漸向社區蔓延時,時任司法蒈察局局長(現任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博士於2002年籌組成立資訊罪案調查科(2010年升格為資訊罪案調查處),專責預防和調查工作。電信詐騙犯罪發展至2014年達到高峰期時,司法警察局在保安司大力支持下,2015年2月於經濟罪案調査處轄下增設電信詐騙罪案調查科,兩個專責單位雙管齊下針對電信詐騙等高新科技犯罪進行宣傳、預防、調查及打搫的工作。司法警察局遵循保安司司長的施政理念,嚴格執行上級部門的指引,以三個新型警務理念4配合情報主導的執法工作,有效預防及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在澳門地區的蔓延及滋生,有效保護及減少民眾的財產損失。
  (一)推動立法打撃
  2009年6月24日,在特區政府的推動下,澳門第一部有關電腦犯罪的法律——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5獲立法會正式通過,有關法律旨在訂定電腦犯罪,以及設立在電子載體中搜集證據的制度。其中,第11條(電腦詐騙)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正當得利,以輸入、更改、刪除或消除電腦數據資料,介入電腦數據資料處理的結果,不正確設定電腦程式,干預電腦系統的運作,造成他人財產有所損失者,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屬巨額,處一年至五年徒刑;屬相當巨額,處二年至十年徒刑。電信詐騙犯罪的類型多樣化,且具有廣泛性、隱匿性、迅速性及偵查難等特徵,傳統的打擊犯罪方法顯得束手無策,有關法律條文的制訂,讓警方可以更有依據及針對性的作出部署和打擊電信詐騙犯罪。
  2015年,在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統籌及協調下,澳門網絡安全立法工作有序進行,最終立法會於2019年6月6日通過第13/2019號法律《網絡安全法》,並於2019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有關法律主要規範澳門的網絡安全體系,以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資訊網絡、電腦系統及電腦數據資料。該法律第24條(用戶身份模塊卡)規定網絡營運者需要登記預付卡用戶的身份資料,否則應中止有關服務,若營運者不履行相關義務將構成行政違法,可被科處五萬至15萬澳門元的罰款。
  在澳門,電話預付卡主要被詐騙集團利用於「猜猜我是誰」類型的電信詐騙犯罪。「猜猜我是誰」的騙案由2019年的60宗下降到2020年的四宗;經濟損失由2019年的四百多萬澳門元下降到2020年的八萬多澳門元。由此可見,自《網絡安全法》生效後,「猜猜我是誰」的詐騙案件無論是案件數量或經濟損失均減少超過90%,說明有關法律對深化打擊和遏制電信詐騙犯罪成效顯著。
  (二)防罪宣傳
  司法警察局長期透過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針對電信詐騙犯罪派員到各大專院校、社團、公司企業等進行宣傳及教育講座,並透過網絡社交媒體(包括:官方網站、微信、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加強宣傳,讓學生、長者、市民和企業員工充分認識詐騙手法及加強防騙意識,同時,因應電信詐騙犯罪手法的演變、被害人年齡層和職業的變化,不時調整宣傳及教育工作。例如:2017年針對大專院校學生的「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騙案急劇上升,司法替察局即時聯繫各大專院校負責人和學生代表,商議組織更為有效的防騙計劃,並於2018年啟動「社區安全青年領袖計劃」,透過學員領袖將防騙訊息滲透到本澳各大專院校。2020年8月19日更開通司法警察局微博官方帳號,面向廣大來澳旅遊、工作和求學的內地民眾進行跨境防罪宣傳,尤其針對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務求讓內地民眾直接獲取澳門最新最準確的防罪資訊。
  (三)聯動機制
  2017年,澳門司法警察局在保安司的大力支持下獲內地公安部批准,授權廣東省公安廳及珠海市公安局協助澳門警方就電信詐騙案件快速「止付」收取贓款的內地銀行帳戶;同年8月司法警察局與金融管理局、郵電局、高等教育局、銀行業界和電訊營運商成立反詐騙聯動機制,對涉及收取及匯出贓款的澳門銀行帳戶進行
  「止付」;在2019年7月再與銀行業界創設「可疑匯款勸退措施」,由銀行職員對潛在的被害人進行提醒及勸止;同年10月15曰司法警察局與香港蒈務處反詐騙協調中心(ADCC)建立電信詐騙通報及「止付」機制。2019年至2020年司法警察局透過多方「止付」28宗電信詐騙案件的匯款,挽回近1,000萬澳門元的經濟損失;「勸退」48人次匯款,涉及1,000多萬澳門元。2017年司法警察局與電信營運商協商制訂措施,針對市民接獲的網絡改號電話號碼及高頻詐騙電話號碼以「00」或「+」來電顯示,提醒居民可能收到騙徒的來電,並即時停用涉及電信詐騙的澳門預付卡電話號碼,屏蔽用作詐騙的虛假網站等措施,有效減少詐騙案件的發生。
  (四)跨域合作
  長期以來,司法警察局因應電信詐騙犯罪,與廣東省公安廳和珠海市公安局定期舉行會議,就涉及兩地的案件進行情報交流,定期採取聯合打擊行動;與香港和新加坡警方定期舉行三方視頻會議,進行情報交流、資料碰撞及分析,就涉及三地的案件成立專案組採取聯合打擊行動;司法警察局與外地警方舉行的跨域警務合作取得不俗的成績,有效遏制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勢頭。
  案例一:於2017年8月14日內地公安部組織境外工作組與拉脫維亞警方合作,在拉脫維亞境內緝獲中國台灣地區的電信詐騙犯110名,並查獲大量被害人資料及通訊記錄,從中確認34宗與珠澳有關的「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騙案,總損失超過668萬元人民幣,並發現其中六名台灣地區的罪犯在案發前曾來澳,相信罪犯來澳目的是為瞭解澳門風俗民情,以便設計更有針對性及貼近民情的騙局及購買澳門預付卡電話號碼作案。經深入分析,以「假冒內地政府機關人員」詐騙澳門居民的網路改號電話之登錄IP位於拉脫維亞,即電話組身處的窩點,使異域證據順利銜接,對審判起到重要的作用。
  案例二:於2015年至2019年期間,澳門司法警察局分析大量「猜猜我是誰」騙案件,發現犯罪集團利用事先購買的澳門預付卡電話號碼漫遊到內地粤西地區,再致電澳門居民假冒其親友進行詐騙,澳門警方在接獲報案後,迅速鎖定撥出詐騙電話的內地基站位置,即時通報廣東省公安廳採取多次聯合警務行動,在粤西地區及其他省份查處及瓦解了多個以詐騙澳門居民為主的「猜猜我是誰」詐騙犯罪集團。
  案例三:2018年3月及2019年5月司法警察局分別接獲珠海市公安局的情報,指有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在澳門架設「機房」6詐騙內地居民,獲取有關情報資訊後,司法警察局即時派員進行調查及分析,成功鎖定架設GoIP設備的民居,並對涉案地址及人員進行監視和跟蹤,最後在兩名中國台灣地區的作案人再次入境澳門到「機房」進行調試時將兩人拘捕,並在單位內搜獲大量的GoIP電話設備和電話卡等作案工具,成功瓦解兩個在澳門架設「機房」用作詐騙內地民眾的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集團。
  案例四:於2019年初司法警察局與香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警方聯合開展蠣鵲行動(OPERATION OYSTERCATCHER 2019),打擊跨境「網戀詐騙」犯罪,四地警方針對「網戀」案件進行情報交流及資料分析,發現當中有156宗案件互有關聯(澳方佔33宗),經濟損失高達3,400多萬澳門元(澳方佔600多萬),收款帳戶及犯罪集團成員分佈在馬來西亞、香港及澳門,集團成員透過電話和網絡通訊軟件向中國內地及澳門,以及馬來西亞、新加坡、菲律賓等國家的民眾實施「網戀詐騙」,並控制和處置贓款。於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期間,四地警方採取大型聯合打擊行動,成功搗破一個國際性的「網戀詐騙」集團:,合共拘捕39人(澳方拘捕四人),並成功堵截犯罪贓款的匯出,有效減少了被害人的損失。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