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調整多地入澳醫觀措施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4月18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鎮紅星凱悅小區13棟、19棟、B棟,香坊區朝陽鎮前進村居民區、永勝村居民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車陂街道廣氮北環街2號、4號。
  自2022年4月18日凌晨1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車陂街道廣氮北環街1號、3號、5號。
  自2022年4月18日凌晨1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浙江省金華市。
  自2022年4月18日凌晨1時起,取消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的措施: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玉津鎮濱江路東方花園小區;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雙莊街道浙富世貿廣場3號樓。
  自2022年4月18日凌晨1時起,取消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况,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1、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的措施:浙江省嘉興市。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做好和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與此同時,因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故現階段應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而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初種系列及加強劑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