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消優惠下月起登記 延使用期擴使用範圍

  【本報訊】政府昨公佈「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詳情,採先登記核實後領優惠,今年五月十日至明年一月十三日登記,五月廿三日至明年一月十七日領取五千元啟動金及三千元立減額,使用期為六月一日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會昨完成討論《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法規內容後,新聞發佈會隨即在下午四時在政府總部多功能廳舉行。經科局長戴建業,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經科局促進營商處長劉傑麟,金管局金融基建及資訊廳總監劉奇峰,社工局社會援助處長林舜華等官員出席。
  延使用期及擴使用範圍
  戴建業表示,經聽取社會意見後,「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在使用限期及使用範圍上均作出了優化。
  其中,本輪電子消費優惠的使用期為六月一日至明年二月廿八日,較去年延長兩個月。
  使用範圍方面,本輪電子消費優惠允許用於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讓居民按需要自主作出合適的消費應用及選擇,包括用於支付民生方面的費用負擔。其餘不可用範圍與去年相同。
  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300元,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100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換言之,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居民每日最多可免費以電子消費優惠購得400元的商品或服務。
  當啟動金用完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75折的立減優惠。需要注意的是,當居民自行充值後,立減額仍會維持每日使用上限100元,直至用完為止。如以移動支付領取並獲得轉移,則立減額每日可用上限為100元乘以共持有的優惠份數。
  使用電子消費優惠,支付扣帳全程自動化。每次消費後,可在「移動支付」的交易記錄或「電子消費卡」的收據上,顯示每次消費紀錄和剩餘總額,一目了然。
  登記期逾8個月
  五月十日上午九時起,居民可到金管局網頁進行登記,選擇實名認證的「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領取電子消費優惠。為方便居民,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的三個服務點,可供自助網上登記。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合共九十個服務點以及大西洋銀行中華廣場分行,也可協助居民即場網上登記。
  完成登記並成功核實的居民,最快可於五月廿三日起領優惠。如居民選擇「移動支付」,且登記為本人領取,消費優惠將最快於後登記後2個工作天自動存入居民指定的移動支付實名帳戶;如屬轉移優惠或未成年人的登記,優惠則於身份確認文件核實後2個工作天存入賬戶;如居民選擇「電子消費卡」,且持有仍有效的消費卡,於登記後需相隔2個工作天,才可到全澳逾170個拍卡加值點領取優惠;如曾自行為「消費卡」充值,必須將餘額用至10元或以下,方可拍卡。
  戴建業重申,該計劃網上登記期由五月十日至明年一月十三日,期間超過8個月,居民有充足時間作出選擇,毋需急於立即登記。居民於登記前,請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消費模式及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將公佈的支付工具加推優惠後,謹慎揀選其中一種「移動支付」或「消費卡」以享用電子消費優惠。
  冀延長電消計劃效益
  有傳媒關注電消計劃效應的持續性?戴建業表示,政府在去年六月推出電消優惠計劃,截至去年底均保持一定消費額度,每日投放市場的消費金額均有持續性。去年整個計劃參與者包括居民、商戶及支付機構,其中30%企業額外提供電消計劃以外的優惠,以促進消費,故效益具有持續性。
  他續稱,去年電消計劃總共投入52.7億元,連同移動支付機構所投入的0.9億元疊加優惠,額外帶動29億元本地居民消費,故共有82.6億元消費金額投入本地各行各業,約兩萬家商業場所參與,當中87%屬中小企業,去年政府投入電消計劃預算中,超過67%中小企業受惠。
  今年政府希望延長電消計劃效益,故額外增加兩個月時間,讓居民有更充足時間,按自己消費模式去計劃消費。
  被問到是次電消計劃為何沒有擴大使用者範圍,例如外僱?戴建業表示,第一輪、第二輪消費卡、電消計劃是希望優先保障澳門居民生活及中小企的經營信心,坦言要作平衡,包括政府可投入的資源作決定。認為維持對澳門居民發放電消優惠計劃來促進經濟才是首要考慮。
  有傳媒問及當局如何判斷商戶屬不合理抬價。戴建業表示,無論是第一輪或第二輪電消計劃,經科局及消委會均有加強巡查工作,去年共對7,000間次商戶,尤其是備受關注的超市、零售商戶進行物價抽查,涉及7.8萬項商品,期間存在標錯價,但大致上未見有不合理抬價的情況。
  至於啟動金維持300元及立減額100元上限,因當局留意居民消費上逐漸熟習該消費模式,亦達到促進消費循環的功效,提供商戶經營信心。當局亦收集社會各方意見,在能夠最大限度滿足社會各方及財政預算範圍內作出考慮。他又引述金管局資料補充,2021年第四季,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平均每筆交易為101元,故維持啟動金和立減額的額度可以覆蓋大部分消費習慣。
  另外,有傳媒關注去年有電子支付平台優惠條文不清晰,是次計劃如何減少爭議。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劉杏娟表示,目前參與電消計劃的八個金融機構均能配合政府工作,加推配套優惠,以加強拉動效應,刺激居民消費。
  去年有個別機構在優惠條文上仍有改善空間,目前正與八間機構商討配套優惠,當局希望機構能夠在優惠條文及規則上,使用清晰易懂的字眼,讓消費者知道選擇該機構支付工具後能夠獲得哪些配套優惠,當局亦會跟進機構優惠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