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倡增電子繳過期稅款

  【本報訊】三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分析及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列席。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建議逾期納稅,須交延期利息及欠繳稅款 3%,委員會關注到現時過期或欠稅需要親臨當局交費,較不便民,提議政府優化電子化繳稅,加入逾期罰款計算系統,政府表示將研究。
  法案建議當局如錯誤或遺漏核定稅務狀況,須主動或按上級命令複核。若當局出錯,多收稅款就要退回,少收則在結算權除斥期間內徵收,納稅人亦可在法定期限內申駁。黃顯輝稱,委員會認同新規定,形容是反官僚化的亮點,能讓當局主動發現錯誤。
  法案並建議當無法直接評估計稅依據時,可根據納稅主體的生活水平與申報的計稅依據是否合比例。有委員關注如何評定“納稅主體的生活水平與所申報的計稅依據之間明顯不合比例”。黃顯輝引述政府解釋,如納稅主體為有限公司,可由相關公司的業務規模及市場佔有率作為依據,並非針對其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