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控永利創辦人 拒絕登記為中國代理人

  【本報訊】美國司法部起訴永利渡假村集團創辦人史提芬永利,未有登記為中國政府出任代理人,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司法部指,史提芬永利為保護在澳門的業務,在2017年6至8月,代表時任中國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主任孫力軍,接觸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及華府官員,要求華府取消一名在美國尋求庇護中國商人的簽證。司法部曾在2018年、2021年和今年4月,提醒史提芬永利要登記為外國代理人,但被拒絕。史提芬永利否認指控,指從未為中國政府出任代理人,因此沒有義務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司法部聲明沒有直接披露涉及的中國商人名稱,但指他2014年離開中國,其後被中國政府控告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