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冀勞資政協調並進 制定具澳門特色工會法

  【本報訊】特區政府較早前公佈《工會法》諮詢總結報告。身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委會勞工組織代表的工聯總會副理事長江銳輝表示,工聯總會長期爭取推動政府進行《工會法》立法,是次報告出台可視為立法進程的階段性成果,報告內容反映了包括僱員和僱主等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相信有助當局進一步深入研究並制定具體的法案文本。
  江銳輝指出,工聯總會成立70多年來,致力維護僱員合法權益和社會整體利益,並開展多元化的社會服務,為澳門穩定和發展作出重要貢獻。工聯總會的代表在議會內外長期推動《工會法》的立法工作,就是要明確工會的法律地位和加強法律保障。同時《工會法》立法也是落實《澳門基本法》和履行適用於澳門特區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義務。因此對於特區政府公佈諮詢總結報告,繼續有序地進行立法程序,江銳輝表示認同和支持。他又認為,日後出台的法律條文內容必須建基於澳門特區行政主導的框架上,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積極建設特區為大前提。
  諮詢總結報告共收集2,653份意見,並整理分析形成24,537個意見和建議,其中對工會登記制度的意見最多,佔逾百分之六十。顯示社會對《工會法》立法的諮詢工作反應正面和有較高的參與度,並較為重視工會如何依法登記以確立法定地位。他認為,報告中的具體意見和建議內容,對特區政府草擬法案文本有極大幫助,並相信政府會深入分析相關意見和數據,結合澳門現行法律以及社會和經濟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社情民意的法案文本。工聯總會亦會盡快深入研究文本並向各業工會介紹報告內容,在之後的立法程序中繼續積極反映勞工界的意見和建議。
  江銳輝認為,《工會法》的立法工作是整個澳門法律體系發展和完善的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完善法律體系有利於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至遠。他期望在推進立法進程中,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等不同渠道,與資方和特區政府加強溝通合作,繼續發揚澳門勞、資、政三方協調並進的優良傳統,共同合力制定一套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並且有利於以工聯總會為首的愛國工會未來長遠發展、具有澳門特色,符合澳門區情的《工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