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應以法治國家態度落實「八一七公報」

  昨日是第三個中美聯合公報──「八一七公報」發表四十周年。在目前美國不斷侵蝕、掏空三個中美聯合公報所揭櫫的一個中國原則/政策,甚至發生第三號人物佩洛西竄訪台灣後的情事之際,重申強調美國在「八一七公報」中作出的承諾,要求其以自詡的「法治國家」的態度,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實執行,就具有特別的現實意義。因此,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日在談到「八一七公報」發表四十週年時就指出,希望美方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回到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上來,將一個中國原則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不要在歪曲、篡改、虛化、掏空一個中國原則的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
  實際上,正如汪文斌昨日所言,「八一七公報」和「上海公報」、「建交公報」等三個中美聯合公報構成了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其核心要義都是一個中國原則。正是由于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幷在此基礎上履行了中方提出的“斷交、廢約、撤軍”三個前提條件,中美這兩個社會制度、意識形態、發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异的國家才能够開展對話合作,幷取得惠及雙方、造福全球的重要成果。
  不過,「八一七公報」有一個極為鮮明而且重要的特點,就是在三個中美聯合公報中,唯一的專門針對台灣問題而進行談判並發表的聯合公報。這是因為,「上海公報」和「建交公報」所論述的是全面性質的事項,既有中美關係,也有對國際事務的看法等,雖然都有談到台灣問題,但卻並非是重點,只是「順手一筆」。而「八一七公報」則卻是唯一專門針對台灣問題而進行談判並發表的公報。  可以說,「八一七公報」是對「上海公報」及「建交公報」,尤其是後者的重要補充。也就是說,「八一七公報」就是為了解決「建交公報」未能來得及處理的問題對台售武而發表的。
  實際上,對三個中美聯合公報進行比較,就可以發現,由於「上海公報」是中美兩國恢復接觸後首次聯合發表外交聲明,因而文字冗長,從歷史到現實、從立場分歧到國際背景,涵蓋面相當廣泛,台灣問題只是其中之一。美國在談到一個中國及台灣問題時,是使用了著名的「基辛格語言」:美國聲明:美國認識到,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它重申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考慮到這一前景,它確認從台灣撤出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的最終目標。在此期間,它將隨著這個地區緊張局勢的緩和逐步減少它在台灣的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
  而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的「建交公報」,相對於「上海公報」的長篇大論闡述美中兩國的立場、分歧、國際大局背景等,則相當簡短,中文官方譯本只有短短的三百餘字。美國聲明:美利堅合眾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將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這是美國首次承認北京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或許,這也是中國沒有在公報中重申要解放或者和平統一台灣的原因之一。不過,在中美正式建交的同一天,中國發佈《告台灣同胞書》,闡述「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
  全稱為《中美就解決美國向台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告》的「八一七公報」,是三個中美聯合公報中唯一專門針對台灣問題的公報,目的是解決「上海公報」和「建交公報」的遺留問題:台灣軍售。美國政府聲明: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
  而且更重要的是,美國除了首次強調將逐步減少對台軍售之外,還表示美國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而正是這三個「無意」,說明美國在台灣問題上向中國做出了較「上海公報」和「建交公報」更為明確、嚴肅的承諾。因而中國在「八一七公報」中重申將「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美國則在「八一七公報」中表態對此表示「讚賞」。
  美國不是自詡為「法治國家」,尊重及恪守「公約精神」嗎?既然如此,在「八一七公報」的語言,就應當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將一個中國原則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不要在歪曲、篡改、虛化、掏空一個中國原則的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
  其實,美國同意發表「八一七公報」,還有一個「陰影」背景。那就是距離「八一七公報」發表只有七年的一九七五年,越南統一,美軍倉皇撤退,來不及撤走進駐南越的先進武器,因而全部都落入越南人民軍的手中。使得越南領導可以誇下海口,越南是世界上第三個軍事大國,並敢於挑釁曾經無私援助的中國。在他們的眼中,剛經歷過「文革」摧殘的中國,武器遠不如越南。
  因此,美國在「八一七公報」作出「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的承諾,也含有「南越陰影」效應在發酵的因素。
  那就是,無論北京是以和平方式或是武力手段統一台灣地區,美國向台灣出售的先進武器將會落到解放軍的手中。
  正因為如此,美國確實是曾在一段時間內,減少對台灣的軍售。因而台灣當局不得不轉向法國、荷蘭等國家採購先進戰機和潛艇,結果搞到「一鍋泡」,被執行採購任務的軍官貪污受賄中飽私囊。
  從美國對台售武的態度反反覆覆,但基調是悖離「八一七公報」「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的基調看,美國除了是將《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凌駕於「八一七公報」之上之外,可能也與美國並「不看好」兩岸統一的前景有關,因為不用擔心美國的先進武器將會落到解放軍的手中。不過,也有一些微妙的變化,就是整機整艦售台的少了,甚至要求台灣當局自行製造潛艇,而多是售賣零部件及技術。
  不管怎樣,「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美方應當認清對台售武問題的高度敏感性和嚴重危害性,採取實際行動遵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美台官方往來,停止美台軍事聯繫和售台武器,以免給中美關係和台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