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界人士認同 國安法修法方向

  【本報訊】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首場公開諮詢會專場昨日於中葡平台綜合體舉行,主要面向全國人大、政協和政法界,多位與會人士發言表態支持和認同修法方向。
  首先發言的工聯總會理事長李從正表示,國家安全是一個整體概念,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若未能與內地和香港的維護國安法律具有同等的維護效力,容易形成短板,不利於澳門特區社會穩定和國家發展。建議修法參考內地相關法律和「港區國安法」。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認同修法是適時必要,特區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嚴懲危害國安的活動,以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立法會會就修法多聽社會各界意見。
  街總會長吳小麗認同要修法防止任何分裂勢力在澳門紮根滲透,期望政府日後做好執法協調工作,並重視國安的宣傳教育工作。
  婦聯總會會長劉金玲表示修法是正當其時,意義重大。五大修改方向清晰,令國安法有大局觀,審時度勢作細緻修訂。婦聯作為愛國愛澳的中堅力量,在修法上會續發揮社團的橋樑作用。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今次修法其中一個重要指導原則是按照國家總體安全觀,且參考國家和港區國安法的模式,國際慣例和通例。亦會全力跟進修法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
  檢察官黎裕豪則提出刑偵上遇到的困難,望立法時考慮搜查搜索問題,曾處理有組織犯罪,嫌疑人會將文件或資料交給律師或傳媒,導致刑偵搜索時遇到困難。證人保護方面,韓國在1997年已有法律規定如何保護證人,澳門暫未有相關法律。另外,葡國已修改嫌犯保持沉默問題,若有律師倍同下聲明,開庭時沉默,法院可以開庭前取之前口供,防止作出突襲行為,可能會對證據產生負面影響。
  黃少澤表示,今次修法尊重澳門傳統和保障人權,遵守憲法和基本法有關原則,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有關預防性措施規定不可違反保密規定,不能損害嫌疑人和律師本身權益。澳門目前對證人保護按刑法相關規定執行,目前未見大風險,需要時會研究相關立法。而嫌疑人保持沉默亦是人權一部分。
  另外,學聯理事長阮舒淇發言時稱,並非只有暴力行為才會對社會造成損害,認同修法增加煽動叛亂罪,以及教唆和支持叛亂罪。新青協會長周永豪表示,修法是為更好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國安法以人民安全為宗旨,是保障市民基本權利的大前提,可通過修改向市民釋出放心信息。培正中學校長、議員高錦輝建議透過適當活動及課程,讓不同教育階段年青人認識有關國安法律;工程師學會會長胡祖杰關注使用機械、網絡設備時或存有「留後門」情況。
  黃少澤回應稱,教育對國家安全非常重要,今次修法中設有一般規定,包括原則性規定政府在公民教育及宣傳方面相關責任,未來如何加強法律配套亦是政府下一階段工作,包括在課程設置等方面、讓青年學生多參與國家安全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