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國安法當局澄清 新罪大部分擬囚十年以下

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司長

  【本報訊】就有媒體4日關於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罪名刑幅的報道存在明顯錯誤,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特作出以下說明:
  保安司司長在3日舉行的修法諮詢會上,就市民對罪名刑幅所提出的意見及建議作出回應時,僅強調初步構思擬新增的罪名刑幅大部分在十年以下徒刑,此乃相對於本澳現行最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幅為十至二十五年徒刑而言,並未提及將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所有罪名刑幅一律調整為最高十年。
  事實上,相關修法諮詢文本亦未有建議一律調整現行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罰幅度的任何陳述。
  有關當天諮詢會情況,保安當局已於4天較早時間發出新聞稿以供知悉,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在諮詢期內,續就修法諮詢內容踴躍建言,以利政府進一步完善修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