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 周四起申請最高11.5萬

  【本報訊】特區公報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資助計劃旨在向老舊柴油車的所有人批給資助,以鼓勵其自願淘汰該等對環境質素造成較大影響的車輛。其中「老舊柴油車」是指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及登記的、裝有以柴油為燃料發動的發動機的重型或輕型汽車。
  淘汰每輛老舊柴油車可獲批給的資助金額按車輛分類及規格而定,客車方面,車輛座位數9座或以下為30,000澳門元,10至16座70,000澳門元,17至30座75,000澳門元,31座或以上85,000澳門元;貨車、客貨車及其他車輛方面,車輛總重不超過1.9噸為25,000澳門元,超過1.9噸不超過5.5噸40,000澳門元,超過5.5噸不超過10噸55,000澳門元,超過10噸不超過13噸65,000澳門元,超過13噸不超過16噸80,000澳門元,超過16噸不超過24噸100,000澳門元,超過24噸115,000澳門元。
  獲資助受益人須履行下列義務:自接獲有關批給資助決定的通知起一百八十日內,將有關老舊柴油車確定運離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上項所定的期限內向交通事務局申請取消有關老舊柴油車的註冊;應環境保護局人員在執行監察職務期間提出的要求而給予一切所需的協助。
  本資助計劃自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