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駐澳官員獲新簽註 十月三十非最後期限

澳門國父紀念館

  【中央社台北6日電】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天表示,台灣駐澳門辦事處官員取得簽註有新進展,澳門「有給他們新的效期」,沒有最後一名官員簽註到10月30日的期限。
  澳門政府從2019年起要求台灣駐澳門辦事處官員須簽「一中承諾書」,否則不續發簽註,此前媒體報導,台灣最後一名官員的簽註將於今年10月30日到期。陸委會此前表示,政府重視與澳門關係及雙方民眾交流權益,但中國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台灣「絕難同意」。
  對於台灣駐澳門辦事處官員的狀況,邱太三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質詢時說,現在基本上都按照他們的規定取得新的簽註,有一些新的進展,後來有給新的效期簽註。
  對於是否有簽「一中承諾書」?邱太三說,「他們當然有他們發文來的說法」、「但沒有要求我們要簽」。其中2名官員的簽註效期已經獲得延長,不必在10月底前撤離。目前台灣駐澳門辦事處官員共有3人,簽註都還有效期。
  至於傳陸委會要出售澳門的國父紀念館,邱太三說,未來澳門的相關情勢要做狀況研擬,不同的狀況有不同機制。
  陸委會港澳蒙藏處處長杜嘉芬則說,基本上依照「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去做合法持有與使用,須依據各種不同情況,會盡全力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