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城員工出庭作證 賭底面屬太陽城業務

初級法院續審周焯華案

  【本報訊】初級法院昨日續審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不法經營賭博集團」案。三名市場拓展部員工出庭作證,當中一名員工指出,營運(賭底面)屬太陽城業務。
  昨日兩名市場拓展部玩家組的員工出庭,都表示沒有推廣賭底面,當中何姓員工向主任檢察官黎裕豪表示,該部門的代理組推廣賭底面。他又多數以不知道、不記得等回應黎裕豪提問,於是讀出部分其早前的口供,其中一份他確認介紹賭客賭底面、電投會有佣金,但稱自己無收過有關佣金。
  玩家組的李姓客服主任證人稱賴姓上級要求推廣電投及營運,營運即底面數,均屬於太陽城的業務,但工作主要協助客人訂車、訂房等訂務,基本不會有營運客人,故實際沒有提供營運推廣。入職時有接受營運、電投及網投的培訓,當時是以「好普通的形式」講解營運運作,電投及網投則在菲律賓進行。賴姓上司提及營運負責人是志堅(第五嫌犯張志堅),但不清楚志堅和太陽城的關係。證人稱,見過有貴賓廳賭客賭底面,期間會有 1群無穿太陽城制服的人到場記數,曾聽過貴賓廳公關稱呼他們為 「營運部」,但不知 「營運部」是否屬於太陽城。
  代理組吳姓員工則指出,雖然曾向某客人推廣賭底面,但亦只是按上級指示。直言「只要客人問有無上網玩尼啲網投、電投遊戲,我地會叫佢打一個指定電話,就可以玩」。檢方續問,為何要轉介客人給環球E城?上級是否與你說過太陽城和UE是合作關係?證人支吾以對,並指幾年前的事已記不清。檢方見狀指「你唔洗咁驚,要告你早就告咗你啦」。隨即出示證人口供,證人才解釋表示,當時因上司在信息群組中傳達指UE和太陽城是合作經營的關係,又稱「上司話員工可以跑尼條數,又叫同事sell賭底面嘅嘢。然後小組經理掟咗條玩電投同網投嘅link上群,表示若客人有需求就send比客人」。證人強調,他只是做轉介工作,並不清楚詳情。
  控方向三人均出示一份營運和電投納入員工KPI(關鍵績效指標)的文件,三人均表示知道KPI包含營運和電投業務。當中李姓員工回答辯方律師提到,入職三年,試過不做KPI被減人工,獎罰並存。
  律師梁永本均問三名證人,太陽城是否犯罪集團?是否在做違法事?何姓和吳姓員工均給予否定答案。李姓員工則回說「某啲業務係……電投網投……營運肯定係」,期間遭黎裕豪打斷,直斥「你問證人呢啲無意思,你應該問事實」。
  下次庭審將於 10月 25日下午 2時 45分開庭,合議庭主席表示,打後將密集式開庭,不排除每次庭審時間會增至 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