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跨境犯罪集團贓款買黃金洗黑錢

  【本報訊】有跨境犯罪集團為了將從內地透過電訊詐騙所得的贓款「洗白」,涉嫌利用內地人來澳透過「大手」買入黃金清洗黑錢。此案更由澳門人負責「接頭」,帶內地人到本澳兩家金行購買黃金,內地人購買黃金後,會即時將黃金交予「接頭」澳門人,之後黃金會以迂迴方式,交到其他同夥的澳門人手中,藉以規避警方的追查。
  今年三月十一日,四名內地人來澳犯案,於當日到本澳兩家位於中區和北區的金行,購買了總值592萬澳門元的金粒、金條和金磚。他們主要利用五張內地借記卡到金行刷卡,每次刷卡購買53至60両不等,最多買價值123萬澳門元的黃金。其中一家位於中區的金行事後因接獲銀行通知,有關內地人用作購買黃金的款項疑是非法所得,因此有關交易可能涉及清洗黑錢。該金行負責人知悉情況後,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經調查,鎖定犯案目標包括澳門人。本周三上午,司警採取拘捕行動,在不同的住宅單位拘捕九名涉案本地男女,分別姓陳,32歲,店舖負責人;姓李,50歲,店舖職員;姓李,33歲,建築工人;姓韓,34歲,建築工人;姓萬,27歲,無業;姓楊(女),26歲,無業,她為萬某的妻子;姓方,32歲,無業;姓陳(女),27歲,無業;姓黎(女),37歲,無業。司警落案控以「犯罪集團」和「清洗黑錢」罪,案件今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67萬港元、46.7萬澳門元的疑贓款和一粒一両重的金粒,並扣押四輛犯案用的私家車。司警表示,各人均拒絕合作,正追查其他涉案在逃疑人及黃金贓物下落,不排除黃金贓物已遭人轉移至內地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