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求職太陽城入職賭底面公司

  【本報訊】初級法院續審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領導不法賭博集團案。
  賭底面公司「天貿易行」或「天象」的四名員工作證。當中兩名女員工,都是去信太陽城求職,面試見張志堅(第五被告)等人,最後通知入職「天貿易行」,主要工作內容是輸入「更頭」提供的資料入電腦。
  陳姓女員工表示,每月薪金由現金和支票組成,現金部分到太陽城會計部取款。梁姓女員工後來轉到太陽城做文員,是自己申請的,入職後發現其員工編號和「天貿易行」一樣,感到奇怪但無過問。
  該兩間公司是否太陽城的營運部?「天貿易行」羅姓「更頭」26日出庭稱不清楚,被主任檢察官黎裕豪質疑和在司警落的口供不一,他則解釋當時不清楚狀況,沒有深究兩者的關係。
  羅的證供寫有「主太營」是周焯華旗下的賭底面公司。羅26日庭上最初答黎裕豪「主太營」屬於張志堅,被指出證供內容後答「可能係掛,呢個層面我無可能接觸到」。再答辯護律師就說是聽說得來,無真憑實據。羅稱周焯華和張志堅是朋友關係,黎裕豪又指出證供顯示其曾說周焯華是公司老細張志堅的上級。在法官宣讀證供後,證人說現已忘記。
  負責賭底面「開數」的李姓員工稱,其接到「更頭」電話會聯絡客人到現場「跟數」。他指出「天貿易行」和「天象」是營運部,性質類似協助太陽城工作。他會帶客人去太陽城以外的貴賓廳賭底面,但只有太陽城每月給「水錢」(小費)。
  四人都表示公司老闆是張志堅,工作時不會穿著太陽城的制服,未曾參加太陽城的工作會議,亦未見周焯華參與公司會務工作。
  法官盧映霞開場提及疫情,「最唔想發生嘅事發生咗」,再次提醒案件具緊急性,希望眾人「長話短說」,並保住綠碼,不排除需要時採取管理措施冒險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