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一般性通過新貨幣發行制度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議程為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法案,當中建議澳門的法定貨幣種類除紙幣及硬幣外,新增「數字形式貨幣」。多名議員關注「數字貨幣」的詳情。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立法引入「數字貨幣」是因預見將來有此發展需求,但暫時未有推出時間表。「數字貨幣」是指央行貨幣,並非加密貨幣,政府推出「數字貨幣」前會先出台相應的規範性文件。
  李偉農引介法案時表示,鑒於訂定發行貨幣制度的法令已實施逾二十七年,為配合特區的發展和回應社會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項新的法律,令澳門的貨幣設立及發行制度更加全面。法案主要有六個方面內容,其中一項為引入「數字形式貨幣」。
  李偉農表示,隨著現代金融及貨幣的發展,預見將來會有「數字貨幣」的需求,因此今次修法亦引入「數字貨幣」,以便未來融入數字經濟的發展。強調「數字貨幣」的使用、安全配套等需非常嚴謹,好多使用場景要研究,須考慮全面後再推出,因此暫時未有具體的推出時間表。
  議員李良汪關注硬幣回收工作,現有六個回收網點會否再增加?林宇滔則指出,回收機可把硬幣換成紙幣,未來能否增加兌換成電子貨幣?李偉農表示,自去年開展硬幣回收工作後,加上電子支付的普及,兌換硬幣需求大減,現有的硬幣數量足夠流通。已要求發鈔銀行明年增設硬幣回收機,方便居民。而具體使用電子貨幣的場景,暫時未有條件回應。
  另外,他回應葉兆佳及陳澤武時表示,紀念紙幣和硬幣、具特別包裝的常用紙幣和硬幣及連體紙幣套裝,可以高於其面額的價格銷售。並會參照紀念鈔的方式,由金管局指定法定機構銷售相關的紀念紙幣或連體紙幣套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