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九公斤凍肉過關 女子遭罰三千人幣

  【本報訊】拱北海關2日公佈,該關所屬閘口海關10月28日在拱北口岸立案查辦一宗旅客違法攜帶凍品進境情事,旅客江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被罰款人民幣3,000元。
  當晚6時左右,女子江某經拱北口岸旅檢大廳海關「無申報通道」進境珠海,被現場關員截查。關員發現其攜帶了一批凍肉進境珠海,重量總計九公斤。該旅客無法出具有效的檢疫審批證明被海關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規定,(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屬於禁止攜帶進境的物品。當事人存在未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手續攜帶禁止進境物品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的相關條文。
  海關提醒,國家規定的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含三大類17個條目:動物及動物產品類包括活動物(犬、貓除外)、(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蛋及其製品、動物源性飼料等;植物及植物產品類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切花等;另外,菌種、細胞、器官組織、血液及其製品、動物屍體、動物標本、土壤、轉基因生物材料等其他檢疫物類也禁止攜帶。
  對列入名錄且未辦理審批手續的攜帶物,海關將依法予以銷毀或退回處理,並可對相關攜帶人員處以最高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