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提升治理能力 更好落實澳門基本法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出席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三十周年研討會

  【本報訊】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 30周年研討會在中葡綜合體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致辭時稱,特區政府願與社會共同做好基本法的推廣工作,深入學習和認識基本法,為實施基本法奠定堅實基礎。
  張永春表示,舉行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30周年研討會,目的就是匯聚學界的力量,探討如何全面準確貫徹《澳門基本法》,不斷開創「一國兩制」實踐新局面。他提出幾點意見:
  第一,要堅持依法治澳,進一步提升澳門特區的治理能力和效能。實際上,自特區政府成立之初,就已經提出了這個課題。20多年來,特區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效能得到很大提升,但我們應該看到,隨著內外形勢的變化,工作任務的加重,市民對政府工作要求的提高,都需要我們進一步提升特區的治理能力和效能。我們可以從多個層面展開探討,例如,在立法方面,如何不斷完善特區的法律體系,使《澳門基本法》得到更好的落實;面對信息化的潮流,特區政府如何加快建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電子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等。
  第二,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澳門回歸後,與祖國內地在各個領域的交流合作日益緊密,範圍不斷擴大,與周邊地區的區域合作也更加富有成效。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發佈和實施,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進程進一步加快,同時也給我們提出了一些此前未曾遇到的新問題。尤其是深合區的建設,要求我們立足分線管理的特殊監管體制,率先在改革開放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大膽創新,推進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兩制」優勢的區域開放示範,這在「一國兩制」實踐中並無先例,在世界範圍內也沒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需要我們深入研究並大力開拓,切實完成《總體方案》設定的各階段目標。
  第三,更好發揮港澳優勢與特點,為國家構建新發展格局發揮積極作用。澳門體量雖小,但與中國其他城市相比,澳門有一些獨特優勢,包括旅遊文化資源多、經濟開放程度高、有單獨關稅區和司法管轄區地位、與葡語和歐盟國家聯繫較密切、擁有大量中葡雙語人才、地理位置比較優越等等。當前,國家正在大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我們必須用好上述獨特優勢,在自身所長和國家所需中找到結合點,扎實推進「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設,為國家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張永春說,學習和推廣基本法是落實基本法的前提,自《澳門基本法》頒佈之日開始,學習和推廣《澳門基本法》的工作就已展開,但基本法的學習沒有止境,已故的憲法和基本法專家肖蔚雲教授曾說,「我雖參與起草工作,但深感對基本法猶未深入理解和貫通」,對於廣大市民和青年學生來說,更需要加強學習。特區政府願與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等社團以及學校、機構一起,共同做好基本法的推廣工作,讓全社會深入學習和認識基本法,為基本法的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