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議員林宇滔口頭質詢敦促房屋局依法履職推動成立管理機關及協助解決樓宇管理糾紛。認為「分層制度」生效後,本澳仍僅有約十分之一的大廈存有有效的管理機關,質疑成效未如理想。
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回應表示,早年當局會額外派員出席部分涉及「一廈兩管」或重大糾紛的業主大會,但經過一段時間實踐後,發現大多數糾紛問題難以在業主大會現場得到解決。
郭惠嫻稱,隨著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法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在2018年推行後,大部分重大糾紛問題已得到大大改善。樓宇管委會數目在相關法律生效前由200多個,增至現時逾800個。去年有151棟低層樓宇申請樓宇維修資助,但僅有兩棟樓宇成立管理機構。當局會繼續履行工作,提供資助開會及成立管委會,監督管理公司依法協助召集大會及技術主管培訓等。
林宇滔又質詢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列明於法律生效三年後檢討。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由於該法不是由運輸工務範疇推出,會與權限部門溝通,但認為未有迫切性需要檢討法律,因不認為存在很多、很大問題。若有關部門啟動檢討法律,運輸工務範疇會配合權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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