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漏水仲裁法擬九月起生效

李靜儀

  【本報訊】一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總結時表示,新文本較原文本沒有太多的主要修改,待政府提交最終文本後,已具備條件簽署意見書,並送交立法會大會排期審議。
  至於生效日期上,政府認為法案若通過後,仍有部分程序需配合,因此建議法案自九月一日起生效。委員會希望政府未來繼續關注法案的執行,為相關人員提供更多培訓處理個案,委員會亦會繼續關注政府如何更適當地輔助、指引、協助居民解決滲漏水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