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大法官」也是上演「英賴雙簧戲」?

  台灣地區「總統府」前日公布四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分別為「最高法院」法官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及律師尤伯祥。這份提名名單,昨日下午已以「總統咨文」形式送至「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司法院」現任大法官十五人,其中由馬英九提名任命、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就任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等四位大法官,均於今年九月三十日任期屆滿。對此,蔡英文三月核定成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並公開接受各界推(自)薦。蔡英文、林佳龍及「大法官審薦小組」副召集人翁岳生等,從二十多名推薦名單人選中,挑選了上述四人。而按照「憲法」規定,這個名單必須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第十屆第七會期已於昨日結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曾提到,預計「立法院」六月十四日至六月二十一日召開臨時會,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而以民進黨「立委」佔據多數議席的情況看,很大機率將會活動通過,該四名「大法官」將於十月一日就任。倘此,今年十月一日後,「司法院」的十五位「大法官」,均由蔡英文提名。
  與馬英九此前在提名「大法官」時,還注意到藍綠意識形態均衡不同,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全部都是與民進黨關係深厚,而且還有「獨派」人士。如其剛走馬上任就提名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就曾有多篇論及兩岸關係的著作,他認為現行「憲法」對兩岸關係的定位,就是「特殊國與國關係」亦即蔡英文炮製的「兩國論」。其他的一些「大法官」提名人選,也有明顯的嚴重的「兩國論」「台獨」思維,其中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在「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進行對其詢問時,還毫不隱瞞並「勇於」表達自身的「獨派」立場。如果不是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發揮震懾作用,這些「台獨大法官」就早已經按照「兩國論」的思維邏輯進行「釋憲」,主張「修憲」時刪掉「憲法」本文和「憲法增修條文」中的有關「憲法一中」的表述,包「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提法,以達成「憲政台獨」。
  而今次蔡英文提名的四位「大法官」人選,則是另一種類型的「綠」。其中的陳忠五,曾質疑《兩岸服貿協議》,並在台大校長遴選發生「卡管案」時,要求重新遴選校長。現任「司改會」董事的尤伯祥律師,不但曾是蔡英文主持的「司改國是會議」委員,也是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兼任委員,過去不僅親自參與「太陽花」抗爭活動,且事後提供法律辯論,擔任前「促轉會」代理主委楊翠之子魏揚所涉「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案的辯護律師。在庭審過程中,尤伯祥聲稱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筱珮對被告存有敵意、心證有偏頗之虞,除了遞狀聲請法官迴避且停止審理之外,還在「高等法院」門前批判合議庭法官偏頗不公正。隨後,又為魏揚等人提起民事「國家賠償」訴訟,要求台北市政府和台北市警局賠償。而且,他的「廢死」立場明確。
  朱富美則是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擔任「行政院長」張俊雄的辦公室主任,現為「監察院秘書長」,她的夫婿是檢察總長邢泰釗,夫妻都與綠營交好。
  其實,就連民進黨人,也對這個提名人選名單有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蘇治芬前晚就在自己臉書分享前金門地方法院院長康樹正的貼文,質疑尤伯祥在二零零五年雲林焚化爐案擔任共犯辯護律師時,教唆證人做偽證,蘇治芬直呼:「令人震驚」。時任承辦檢察官蔡啟文也在臉書貼文質疑,「尤伯祥此等人品,卻靠政治正確成為大法官提名人,令人嘆息」。
  中國國民黨主席昨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指出,「大法官」是司法最重要的守護者,民進黨卻不顧民主正義、不顧司法正義,就地分贓,讓所有的「大法官」全部要變成「綠友友」,這是台灣民主的悲哀。朱立倫表示,全世界民主國家極少有全部的大法官由同一個政黨、同一個總統來提名,民進黨不但這樣做,更悍然都用親綠的人士,不管是「太陽花」的律師、「卡管」的教授、充滿爭議的法界人士或是親綠的法官,都成為綠營提名的對象。他呼籲「立法院」還有良知的「立委」,必須要堅定的捍衛、堅定的守護,絕對不能讓這些只問藍綠、不問正義的「大法官」提名者輕易地通過。
  不過,蔡英文敲定的這個「大法官」提名人選名單,除了是要確立「綠油油」的「大法官會議」,打破司法制衡,在司法領域貫徹民進黨的意志之外,可能還有個人的「小九九」。因為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法官」的任期為八年,實行「半半任期交錯制」,分為兩組,每四年由「總統」提名,換掉其中一組。這樣,蔡英文就確保在自己明年五月十九日卸任之後,無論是民進黨繼續執政,還是實現政黨輪替,「大法官會議」都繼續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而且,蔡英文也為「二零二四」大選後,陳水扁就「排黑條款」是否「違憲」聲請「釋憲」,提供方便。實際上,曾經北上「死諫」的陳水扁,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訂法案,增訂「排黑條款」後,卻突然偃旗息鼓了。這很明顯,一方面,連陳水扁自己也感到在「二零二四」大選之前,不宜繼續胡鬧,以避免影響民進黨的選情;另一方面,在得悉蔡英文提名「大法官」人選的傾向後,對「二零二四」大選後聲請「釋憲」,信心大增,那些其實也是「扁粉」的「大法官」們,很可能會作出「排黑條款」「違憲」的「釋憲文」。這樣,陳致中就可在二零二六年的「九合一」選舉前,恢復被選舉權。
  倘果有此事態發生方式,既有可能是蔡英文與高舉「排黑」大旗的賴清德上演「雙簧戲」,也有可能是蔡英文暗中與賴清德「較勁」。當然,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對因受法律限制而無法宣布「特赦陳水扁」,而對扁家的一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