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已完成討論 旅院理大法律草案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理工大學法律制度》和《澳門旅遊學院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昨日表示,為配合特區政府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方向,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教育高地建設,提升公立高等院校人事制度和聘用制度的靈活性,提高招聘優秀人員的競爭力,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訂定大學的性質及宗旨、機關設置,大學章程及專有人員通則將分別透過補充性行政法規和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此外,法案訂明大學人員適用私法勞動制度,受專有人員通則約束,同時參照鄰近地區招聘一流學術人員的人力資源市場標準,聘請國際知名學者來澳教學及研究,促進本地科技創新發展和提升辦學水準。
  另外,法案設過渡規定,現有人員將適用於新的專有人員通則,其原有的權利及福利不得因適用新通則而減少。
  另外,張永春表示,為提升高等教育的辦學素質及競爭力,特區政府制定本法案,以配合澳門旅遊未來的發展。
  法案訂定學院的性質及宗旨、機關設置、校監及監督實體;規定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學院章程和由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專有人員通則。此外,法案訂定學院人員統一適用私法勞動制度和受新的專有人員通則約束。
  法案設過渡規定,採取「新人新制,舊人舊制」,學院現有的人員繼續受現行制度、通則及原有勞動合同條款規範,但不影響該等人員選擇適用新通則,而人員原有的權利及福利不可因適用新通則而減少。
  理大校長嚴肇基稱,大學是人才流動的地方,一直需要優秀人才,未來能以私法勞動制度聘請教授,相信更貼近國際市場的招聘方法,有信心吸引世界知名學者加入理大,推出更好的課程和成功的科研工作。
  旅院代院長羅曼儀稱,最近2至3年開辦很多碩士學位課程,需要招聘新的教授和副教授,但過去3年受疫情影響,海外教師投考減少,希望今年招聘情況有改善。她又稱,新的薪酬制度與舊制無分別,主要是合同形式改變,希望透過新法制可向國際招聘,日後在學術和研究能較現時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