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博巨額詐騙案開審 公司兩高層否認指控

  【本報訊】去年3月司警破獲的賭廳「櫃桶」巨額詐騙案,據澳門傳媒報導,於周三(5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涉事的「櫃桶」正是疫情期間營運的「東博集團」,第一被告、集團創辦人史姓內地商人缺席審訊;另兩名被告、該集團陳姓營運總監及林姓副總裁,則否認有份詐騙,不知道東博有集資,又指入職時知悉東博是「櫃桶」,沒有博彩中介牌照,且不可以集資,但其運作方式和貴賓廳無分別;案件將於下周三(12日)繼續審理。
  東博的「櫃桶」由2019年10月開始營運,至2021年9月29日停止運作,司警公佈案情時指,東博利用「貴賓廳」名義向200人吸納存款,總金額高達2.87億港元,有18名受害人因無法取回存款報案,聲稱合共損失超過2,770萬港元。
  報導續指,3名被告依次分別姓史、姓林及姓陳,他們被控逾20項詐騙罪,但沒有涉及犯罪集團罪,除了姓史的仍然在逃,姓林及陳被告沒有被羈押。林及陳昨天在庭上均否認指控,聲稱不知道東博集資的事情,又指入職已知東博是「櫃桶」,但運作方式和貴賓廳一樣;兩個分別位於銀河及新濠天地的「櫃桶」共有逾100多名員工,他們的工作內容與一般貴賓廳無異,而東博結業時只剩100多萬元。
  林姓被告表示,未入職東博時,已是姓史被告的司機、疊碼;入職後負責帶客人博彩,案中受害人全非他的客人,他自己也存了80多萬元在東博戶口。陳姓被告則指自己負責辦公室管理、後勤、招聘等事宜,不接觸客人。
  東博被指以高息吸存,林姓被告否認,但指公司曾計劃「招股」,並由老闆史姓被告負責,公司收入來自「殺數」,而史有權動用賭客的錢,但他並不清楚史有沒有動用過。陳姓被告則表示,曾聽同事提過東博有派息優惠,但不是其負責範圍。二人均表示,不清楚是否史夾帶私逃,陳指,東博存在虧損情況,疫情期間沒有客人,認為東博單靠集資可能短時間已「玩完」,但疫情期間仍然運作,不覺得公司有問題。林則指,東博結業很突然,事後從卷宗資料知悉,是租牌照給史的人通知賭場要求東博停業。